自贡网讯(邱菊 记者 黄永刚)近期,大安交警大队在辖区开展校车专项整治行动中,查处一起幼儿园校车载人超过额定乘员人数20%的严重违行为。驾驶人张某成为我市校车驾驶人记满12分被注销校车驾驶资格的第一人。
5月26日,大安交警大队秩序中队开展针对校车的专项整治行动。早上7时23分,张某驾驶车牌为川C20***中型专用校车由新民燎原村往大安街方向行驶,当行驶至燎原村路段时,民警上前示意该校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核实,该校车核载19人,实载24人,超员5人,属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严重违法行为。
随即,民警通过警务通网上信息查询系统对张某驾驶证、行驶证进行了进一步核实,信息显示张某为大安区莲花寺人,准驾车型为A2,初领证日期为1992年3月,民警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50条、《校车条例》第34条第1款规定,立即将该车暂扣,并通知幼儿园校方老师将学生进行安全转送,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2条、作出罚款2000元,记12分的处罚。大安区交警大队与大安区教育局对该幼儿园校方下达了“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幼儿园校方立即将校车停运整改。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于7月8日下发了对张某驾驶人注销校车驾驶资格公告,依法将张某A2驾驶证降为B1、B2驾驶证,校车驾驶人张某深刻认识到超载驾驶违法行为的危害,对拿乘车人员“生命”当儿戏的不负责态度,感到万分后悔。张某成为我市校车驾驶人记满12分被注销校车驾驶资格的第一人。
编辑:范秦龙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