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王军 高志文 记者 缪静) 为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维护区域金融稳定,积极应对当前金融风险上升及金融债权案件增多局面。7月13日,富顺县人民法院与中国人民银行富顺县支行在富顺法院共同举行了“维护金融债权 保持区域金融稳定合作协议”签字仪式,双方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了签字仪式。
富顺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郑静春,中国人民银行富顺县支行党组书记、行长杨富成代表双方单位共同签订了《维护金融债权、保持区域金融稳定合作协议》,明确了在共同开展金融风险防范与化解、维护金融稳定与金融债权、共建社会信用体系、反洗钱协调、法律知识宣传培训和预防职务犯罪等方面开展相关合作。
签字仪式上,杨行长表示,维护区域金融稳定,防范、化解和处置区域金融风险是人民银行的天然职责,面对当前金融风险上升态势,通过加强与法院合作,共同搭建工作对接平台,将为县域金融机构防范风险、依法维护金融债权和推动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起到良好作用。郑院长指出,近几年,进入司法程序的金融纠纷案件呈急剧上升态势,金融审判面临巨大挑战,富顺法院将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和民二庭金融专项审判合议庭优势,最大限度保障金融债权实现,同时,通过进一步增强与金融机构合作,更好地维护县域金融秩序。
编辑:CHR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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