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 “6.26”国际禁毒日前夕,自流井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对被控涉毒品犯罪的4起刑事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和宣判。4名被告人均因贩卖毒品罪被一审宣判有期徒刑9个月至1年7个月的刑期不等,同时被处以罚金,并追缴涉案毒品、没收毒资。
近年来,涉毒违法犯罪案件有上升趋势。据统计,2013至2015年,自流井区法院共审结涉毒品案件164件191人。其中,王国林贩卖毒品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容留他人吸毒罪一案,是自流井区法院近三年来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典型案件之一。
被告人王国林因出于好奇,开始吸食毒品并渐渐染上了毒瘾。2014年11月,王与女友熊玲(未成年)共同居住在熊玲同学承租的自贡市某小区住房内。2014年11月至2015年1月期间,王国林先后多次在出租房内提供毒品给他人吸食,且容留人员均为未成年人。王国林还走上了以贩养吸的邪道。2015年1月13日凌晨,王国林在与刘波进行交易前,唆使陈静(未成年)为其送样品验货,交易时,将准备好装有毒品的纸盒交陈静保管并叫陈静等候,自己一人先与买家见面。后被民警当场抓获。经查,纸盒内装有与刘波进行交易的疑似毒品冰毒一大袋、净重49.24克,以及疑似毒品麻古三小袋14颗、净重1.21克。同时,民警在出租屋内搜查出疑似毒品13.86克以及吸毒工具,疑似枪支一把。经鉴定,查获的疑似毒品共计64.43克,其中63.89克检测出甲基苯丙胺,另0.54克检出氯胺酮;疑似枪支是以火药为动力的,具有杀伤力,是枪支。
审庭中,王国林对非法枪支、贩卖毒品等指控均不承认。法院经审理认为,该案毒品的来源和联系交易均由王国林负责,枪支为王国林所有。最终,判处王国林非法持有枪支罪、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二万元、罚金一千元。一审法院宣判后,王国林未提出上诉。
(文中人物系化名)
(杜琨 刘萍)
编辑:zhang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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