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记者 王乐乐) 6日至7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道平率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第二组深入我市,就我市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以下简称“两法一条例”)开展为期两天的执法检查。
环境保护、大气污染防治、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直接关系到生态、民生和发展。两天时间里,检查组先后前往春华路空气自动监测站、华润雪花啤酒有限公司、龙潭镇污水处理厂、晨光化工研究院、垃圾焚烧发电厂等地进行执法检查,并查阅了相关资料。
汇报会上,检查组分别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市环保局、市城乡管理执法局情况汇报。近年来,我市把改善环境质量作为重要的发展工程、民生工程,围绕建设“幸福美丽新家园”的目标,深入贯彻落实“两法一条例”,扎实开展大气污染、水污染等防治,切实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城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水污染治理方面,建成富顺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和一期深度处理工程、贡井和荣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市污水处理厂一期深度处理工程和板仓工业园区废水处理厂,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90%,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实现全覆盖。加强生态补水工程建设,小井沟水库已通过省水利厅验收,成功实现下闸蓄水,狸狐洞、楼房湾、大坡上三个中型水库正加快建设,年底完成狸狐洞大坝工程,向家坝自贡灌区一期工程已通过水利部批准。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加大汽车尾气排放监测力度,建成4个环保监测点15条检测线,全市机动车环保标志发放率达90%;积极推广新能源汽车,加快淘汰老旧车辆和黄标车,2015年以来全市新增CNG汽车2500辆。
在听取我市“两法一条例”实施情况汇报后,检查组对我市相关工作给予高度评价。检查组指出,如今,自贡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城乡容貌明显改观,人居环境大幅改善,发展环境不断优化。特别是近年来,自贡市委、市政府、市人大高度重视环保工作,积极履行环保责任,统筹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推动绿色发展、低碳消费,不断探索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路子,再现了“半城青山半城楼,清清河水绕城流”的自贡独特风貌。自贡在贯彻实施“两法一条例”上,做到了党政同责到位,组织保障有力;坚持问题导向,狠抓专项治理;紧密结合实际,体制机制创新;全面深入宣传广泛发动群众;注重典型示范,治理不断深化。
检查组希望,要更新理念,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要多措并举,保护“两法一条例”更加全面地有效实施;要落实责任,加强环境保护的立法和监督。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两法一条例”的重要意义,总结经验教训,消化存量,堵住增量,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从我做起,严格执法。同时加强法律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扎实推进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努力建设幸福美丽自贡。
市委副书记、市长刘永湘,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华,市委常委、秘书长吴丕,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毅平,副市长唐杰、张邦举,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刘贵君陪同检查。
编辑:zhang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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