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记者 黄永刚)昨日,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根据公安部、省厅统一安排部署,我市公安机关将于7月1日起,全面启动天津、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吉林、山东等试点省市籍群众在我市的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同时启动的还有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丢失招领和10年期满提前换证工作。
跨省份办理身份证件受理对象为在我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外省人员;受理范围包括居民身份证到期换领、损坏换领、丢失补领业务。
居民身份证遗失 可在派出所挂失申报
目前公安部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及丢失招领系统已正式上线使用,该系统将实现同银行、政府机构等部门社会共用,为身份证安全多加一把锁。
公安部门提醒,若群众居民身份证丢失,为保证公民信息安全,减少身份信息被他人冒用的风险,群众可就近到派出所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点进行居民身份证挂失申请。群众申办挂失申报后,工作人员会把相关挂失信息录入系统。
若群众捡拾到他人居民身份证,也应主动把捡拾到的居民身份证交至就近的公安机关派出所;丢失居民身份证的群众除挂失申报外,可到就近公安机关派出所查询其居民身份证是否被捡拾。
10年期满换证工作7月1日开始
为便于用证单位快速、准确核查居民身份证,确保群众个人信息安全和财产安全,有效防止被他人冒用,同时方便有异地办证需求的群众,能及时快速通过指纹检验确认本人身份,各地公安机关要加强宣传引导,提倡群众把非指纹身份证更换为指纹身份证,工本费仍按20元收取。
据了解,我省自2006年开展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换发工作已10年,制证中心近三年年均制证量约为450万张,预计未来两年,制证中心制证量每年将在700万张以上。若未来两年群众集中换发,以制证中心有限的制证能力,即使加班制证,也将会拉长身份证制作周期,无法确保所有群众能及时领取到证件。因此,全省将提前开展10年期满换证工作,2016年7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凡有效期截止于2018年12月31日前的10年期证件,群众可根据自己实际情况,自愿选择时间换证,换领证件工本费按20元收取。
目前,10年期满提前换证只针对四川籍群众在省内换证,在川的外省人员,仍按证件有效期满前3个月为“期满换证”。四川籍群众在省外申请期满换证,以所在省市公安机关规定为准。
需要这些资料
在市内办理了居住证的,持居住证办理;
在四川省警务综合平台(一标三实模块)登记为实有人口的,持本人《居民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办理;
在市内没有办理居住证,也没有做实有人口登记的,办理时除持本人《居民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在我市就业的,需提供聘用合同、工作证等相关材料;在我市就学的,需提供学生证、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在我市居住的,需提供租房合同、房产证明等相关材料。
另外,申请换领证件的除提供以上相应材料外,还需提供原居民身份证。
这些情况不予受理
1、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
2、少数民族地区群众。因异地制证系统无法制作少数民族文字证件,暂不受理;
3、与公安机关登记信息不一致的、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系统无照片的、公民身份号码重错号的;
4、不良信用记录人员。包括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及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
申办流程看清楚
1、办证申请。申请人持居民户口簿、居住证等相关材料,到实际就业、就学、居住地公安机关指定的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办理手续,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
2、采集信息。申请人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等材料,民警审核通过的,现场采集人像和指纹信息。委托速递部门代为领取投递的,受理时需采集投递信息。
3、缴纳工本费。按照有效期满换领20元,损坏换领、丢失补领40元的标准缴纳工本费;同时领取公安机关发放的《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4、证件领取时间及方式。公安机关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制证并发放居民身份证。受理点领取的,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异地受理点核验并领取证件;委托速递部门代为领取投递的,申请人应在收到居民身份证30日内,就近到受理点进行居民身份证核验。
另外,经过沟通协商确定,川籍居民也可以在上述11个外省市申请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具体申请条件、所需材料及申办流程见当地公安机关宣传材料。值得注意的是,省内跨市、州的异地办证还暂未启动,具体启动的时间公安机关会及时另行告知。
提醒:每个区县级公安机关只设一个身份证异地受理点
我市每个区、县级公安机关只设置一个全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在区、县公安(分)局户籍窗口(贡井、大安在区政府政务中心公安分局窗口)受、办理。详细地址、咨询电话如下:
编辑:张昊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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