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记者 张才)这件事如果在任何阶段画上句号似乎都能独立成章——也许是感动,也许有唏嘘,但绝对不会是所有真相呈现之后这般五味杂陈。在那个边境小镇,一个女孩在旅馆里产下这名男孩时只有13岁,当时她身边没有一个亲人,只有旅馆老板及老板娘。
现在她成家了,又有了一个孩子,已经一岁多了。
不愿直面那段往事的生母
“你们为什么要来打扰我现在的生活”
1月26日早晨,记者再一次见到男孩时,他已经被暂时安置到和市救助站一墙之隔的市儿童福利院,隔着栏杆他说:“叔叔,我的爷爷死了。”
在幼小的心灵里,这个世界上最爱他的人走了;他所不知道的是,当天上午还有一个这个世界上最亲的人会来到救助站,商讨他的未来。
作为母亲,张某某应该是男孩最亲的人,其实她没有老人想象中那么难找——纸条上留有姓名,再加上老人透露出一个信息了解到她是自贡本地人。
记者至今仍然记得第一次见面时,她的模样:
那是1月20日下午,汇东某商业街刮着凛冽的北风,张某某飞奔过来和同行的村支书打招呼:“李叔,找我啥子事?搞快点,好冷哦!”她穿着略显单薄的工装,上衣口袋别了一支笔,双手交叉抱住肩膀,在寒风里瑟瑟发抖——渐渐地,她的表情凝住了,两行眼泪顿时滚落下来。
“你们为什么要告诉我这些事?为什么要来打扰我现在的生活?你们知不知道当时我经历了什么?”这一连串的问题,最终当她情绪稍微平息之后,自己作了解答:
原来张某某当时并非旅馆老板娘在笔录里所说的“十八九”,户籍资料显示张某某当初生下这名男孩时只有13岁。
她承认自己从来都不是一个听话的孩子,逃课、夜不归宿,犯过这个阶段所有和叛逆有关的错误,直至某一天远走离开家乡,随之坠入黑暗深渊,成了她至今都不愿意直面的一段记忆。
如果在那段记忆里还有一个好人的话,那就是李某某,她嘴里的李叔。张某某提到一件事:“当时我欠他们钱,四姨不让我走,是李叔偷偷塞给我钱,还安排了一辆摩托车连夜把我送过了边界。”
时光流逝,回到家乡终于安顿下来的张某某恋爱了,成家了,并生下了一名女婴。
“我想把年过完再说”
“当了母亲之后,感觉自己变了。”情绪稳定下来之后,张某某想见上男孩一面的愿望格外强烈,时隔六年,离别时孩子还没满月;同时她又无法预知老人见到她后有何要求:会不会把孩子丢给我?会不会向我索要寄养这些年的抚养费?
怀着复杂的心情,她向救助站工作人员提出能不能偷偷看上一眼。
接近傍晚时分,爷孙俩已经吃过晚饭,李某某坐在救助站接待大厅和工作人员闲聊,男孩缺着门牙见人就讨要“糖吃”——“谢谢叔叔!谢谢阿姨!”他的嘴巴和含在嘴里的糖果一样甜。他们都不知道停在门口的那辆车里,有一个人隔着深色车窗,看着眼前这一切,早已哭得蜷缩成一团。
“今天(相)见还是不见,都取决于你。”这是当时救助站工作人员的态度,但最终张某某都没有从这辆车上下来。
“李叔老了,原来娃娃和我长得不是很像……”尽管这位母亲感慨良多,同时她的顾虑更多:“我不知道我丈夫知道后会怎么想!我不知道公公婆婆知道后是否还能接纳我!”看得出她十分珍惜眼前平淡、但可以看得见未来的生活。
此后一两天,记者陆续接她发过的短信:
“我该不该跟丈夫说?”
“万一李叔找到我,我该怎么办?我以后的生活该怎么办?”
“让我一时接受(孩子)是不可能的,但已经是事实了,我真的不敢想——我会去死的——那是我最深的痛。”
多数问题记者都无法回答,但事情的变化在一瞬间超出了所有人想象:1月23日夜,老人的突然离世让原本存在的些许回旋空间,一下子就荡然无存,男孩被社区重新送回救助站。将何去何从,此时作为孩子唯一的亲人、母亲张某某再也不能“藏在深色车窗后面”,必须得站出来,面对。
1月25日,和救助站约定商讨男孩去留前一天,记者再次收到张某某充满请求语气的短信:“能不能等我过完这个年再说?”
不难理解,在不少父母眼里,她的年纪应当还是孩子,还可以任性、还可以撒娇;而这位年纪轻轻却已经有两个孩子的母亲,“请求”的或许只是想和丈夫、和女儿安安静静过完这个期待已久的新年,然后再作决定。
母亲放弃抚养
救助站诉诸法律
1月26日,记者参与了当天的商谈,结果应当算是不欢而散。
在亲友陪同下,张某某明确表示拒绝接收男孩,并当场签署书面情况说明。此后数月,救助站先后数次电话沟通以及书面通知,但张某某都没有改变决定。据3月14日张某某签下自己姓名、按下了手印的一份材料显示:
救助站:再一次确认男孩是否为张某某之子?
张某某:是。
救助站:是否愿意对其抚养和监护?
张某某:坚决不抚养,与小孩无感情。
救助站:我站是否明确告知张某某相关法律条例?
张某某:知道。
事态发展最终出乎了大多数人的意料——4月11日,自贡市救助管理站一纸诉状将男孩母亲张某某告上法庭,诉讼请求为:判决撤销张某某的监护权,指定自贡市民政局为男孩的监护人,开庭日期定在5月24日。
“提起诉讼并不表示不同情她(张某某)的遭遇,不理解她的现状。”开庭前夕,自贡市救助管理站站长冉宁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诉讼的唯一目的是为了维护孩子的合法权益,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
“如果孩子找不到亲人,按照相关政策进行安置到福利机构后,上户口、上学都不成问题。”冉宁解释:“现在的情况是他亲生母亲找到了,但是又拒绝抚养——在这种情况下,必须通过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并移交其监护权,然后由民政部门对孩子进行安置以及办理上户口、上学等事宜。”
编辑:范秦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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