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记者 张才)2016年1月23日夜,自贡下了一场多年未见的大雪,一位年近七旬的老人因突发心肌梗塞去世,走得毫无征兆。是回到温暖如春的云南,还是留在寒潮即将抵达的自贡?在这之前,“走”或者“留”都很纠结。离开家乡二十余年,他依旧从空气中闻到了那股熟悉的味道,便决定留下来过完年再走。
过完年孙孙就满六岁了,该上学了——但前提是要有户口。
千里迢迢返乡,老人是为孙孙上户口——但两人并无血缘关系。、
在救助站护送下到自贡
爷孙俩上户口遇阻
2016年1月19日,69岁老人李某某由云南省陇川县救助站、攀枝花市救助站、成都市救助站一路护送到自贡市救助站(以下简称救助站)。老人户籍所在地为自流井区郭家坳街道火井沱社区,一同的还有他的孙孙——一名6岁男孩,此次返乡老人的目的是帮孙孙上户口。
第二天上午,救助站工作人员陪同爷孙俩来到户籍所在地郭家坳派出所,但派出所民警明确表示无法直接上户。理由很简单,如果系亲生得有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明以及落户的户口本;如果领养必须由本人前往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开具相关证明材料,办理领养证,然后再凭领养证到派出所给小孩上户。
老人提供不出任何上述材料,并且按照相关法律,作为收养人他并不符合以下条件: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老人育有多名子女,并且年事已高,无固定收入,生活一度贫困潦倒,就连返乡都得靠救助系统一路辗转。
男孩未满月便遭遗弃
生母只留下两张纸条
爷孙俩其实并无血缘关系,老人唯一能出具的证明材料只有两样:一张欠条,另一张纸条主要表达的是“歉意”。他声称两张纸条都是男孩母亲留下的,并以此证明孩子不是“拐来的”而是“捡来的”。
欠条内容为:
欠李某某现金五千元,自愿上班还账。落款人为张某某,时间为2009年5月31日。
这张欠条说明男孩的母亲张某某和老人(李某某)之间有过交集,并非陌生人。
另一张带着“歉意”的纸条,老人称是张某某离开时留下的:
李叔、四姨:
对不起!请原谅我悄悄地走了,连一声招呼都不打。我真的想不到办法来还你们的钱,这么久了把你们越拖越惨,我感到很抱歉。我回去之后,会尽快想办法给你们打钱过来。还有就是,我把仔仔寄养在你们这里,我没有能力担起这个重担,我回家之后会想办法,把钱一点一点还给你们。
纸条后面没有落日期,但是按照老人的回忆,张某某离开的时候男孩还没有满月。纸条内容更多提到的是“欠债、还钱”,对于孩子只交代了一句,说是“寄养”便没有了下文。
老人另外提供了一份云南当地公安机关笔录复印件,其妻子“四姨”讲述了事件大致经过:
年龄不是很清楚,(张某某)大概十八九岁,当时好几个女孩一起住在我们旅馆。后来,发觉她一天天变胖了——当时没想到是怀孕。孩子出生时是我丈夫(李某某)和旅馆另一名员工帮忙送到医院,钱也是由我们垫付的,孩子出生后不久这个女孩子就不见了。
经历人生大起大落
捡来的孩子竟成心头肉
同样黝黑的皮肤、同样头戴一顶礼帽,这对毫无血缘关系的爷孙俩竟然有几分神似。
1月20日中午,晚报记者在救助站第一次见到李某某时,老人摘下了头上的帽子,很客气地伸出了手——有别于其他救助对象,瞬间就让人觉得这个老头不一般。
在中缅边境缅甸一侧,他曾拥有超过200个房间的旅馆,加上门面价值早已突破千万。“那时候,每天跟着我吃饭的不下五六桌。”谈到过往岁月,老人异常平静,好像那些人那些事都和自己无关:“娃娃只过了一两年好日子,后来就跟着我吃苦啰!”老人抚摸着身旁孙孙的头,有些动情:“旅馆开不下去,靠卖200多床席梦思、200多台电视又支撑了大半年。最困难的时候,我上街拉二胡,娃娃捧着一个碗跪在旁边。”
讲到这里老人哭了。
其实他还有别的选择。家人因为孩子和他反目,断绝经济来源;在这个边境小镇还有人怂恿他把孩子卖了。
“不管多累、多苦,只要听到他喊声‘爷爷’就什么都满足了!”老头表示无论如何他都不会和孩子分开:“其实不是他有多么需要我,而是我已经离不开他。”
“听说上学必须要这个。”记者留意到老人随身携带的“疫苗本”上,只服用了一项脊髓灰质炎疫苗。
“过完年(春节)就满6岁了,该上学了。”老人清楚孩子要上学必须先要有户口,为此千里迢迢回到家乡。当派出所民警确切告知必须办理领养证,且自己并不符合收养条件时,他表示,只能先回云南,“今后再想办法”。
本打算过完年再启程
老人却意外去世
或许是离家太久、思乡愈浓,尽管“事儿没办成”,老人却有了叶落归根的想法。家里的房子早就没有了,他仍幻想能以老本行为生:“我以前就是在张家坨打渔的,一天要网好几十上百斤。把那边(云南)的事处理好后,回来花一两千块钱打一条船,白天打渔晚上就住上面,娃娃放学后也到船上来,我们两个还是一起住。”
当记者提醒,釜溪河已经今非昔比,“一天打好几十上百斤”恐怕很难时,老人似乎并没有听进去,又谈起他在云南那边已经包下了好几个水库:“这次回来,顺便找些人过去——工程最迟开春就动工,到时候手头也能有点钱,不然娃娃喊交学费,我还只有扯手指!”
采访当日,记者已经得知,根据老人意愿,救助站会在最近一两日护送爷孙俩回云南;加上了解到老人心脏不是很好,便提醒老人保重身体。
“我身体没得问题,明年才满70,最少还能再奋斗十年。”或许是为了证明自己身体确实不用担心,他特意还拍了拍胸脯。
1月23日夜,自贡下了一场多年未见的大雪;24日清晨,当所有人都沉浸在一片银装素裹的世界里时,记者接到电话:当晚,老人因突发心肌梗塞抢救无效死亡。
原来老人并没有启程返回云南,在1月21日早晨,他突然提出还有一个亲哥哥住在光大街,有二十多年没见了,想去看看,准备在他那里过完年再走。于是救助站按照“来去自由”的救助原则,在完成相关手续后,将爷孙俩送到了光大街火井沱社区,社区进行了接收签字确认。
诉请撤销监护权
市救助站起诉孩子母亲
昨日下午3点,自贡市救助管理站诉被告张某某一案在自流井区人民法院开庭,法庭采用简易程序,庭审过程只有十多分钟,独自坐在被告席上的张某某没有聘请代理人,戴着口罩,全程只说了两句、内容完全一致的话“没得意见”。
从记者拿到的《民事起诉状》上看,原告为自贡市救助管理站,诉讼请求为判决撤销(未成年人李某的母亲)张某某的监护权,指定自贡市民政局为李某的监护人。据悉,以诉讼方式请求撤销未成年人监护权在我市还是首例。
张某某13岁时在云南边界某宾馆内生下一子,因无力抚养便将孩子留在宾馆独自离去,该小孩由宾馆老板李某某抚养并取名李某。2016年1月19日,李某与其收养人李某某一同由成都市救助管理站转送至自贡市救助管理站,此次回到自贡主要是为李某解决户口问题。2016年1月23日,李某某因突发疾病抢救无效死亡,李某因无其他亲人照料,被送至原告处进行救助管理。
原告多方努力终于联系上李某生母张某某,但经原告多次沟通被告均拒绝承担抚养义务,并且明确表示放弃孩子监护权。原告为维护李某的合法权益,本着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的目的,特依据《民法通则》、《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提起诉讼。
庭审中,原告提供了相关书面材料作为证据;独自坐在被告席上的张某某并没有聘请代理人,戴着口罩;当法官一再提醒“对原告提供的证据有没有觉得哪里不对头?有没有意见?”时,张某某只是先后两次简单回答“没得意见”。
整个庭审过程只有十多分钟,法官便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编辑:zhang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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