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李水红 记者 池莉)租赁厂房居住20多年,如今厂房已经成为危房,可是居住在这里的八旬老人因为习惯了,说什么也不肯搬离。儿女做工作、租赁方讲道理……所有方法都用上了,老人就是不肯搬家。最终,租赁方只得将老人告上了法院。
厂房变危房
几次谈搬家未果
今年83岁高龄的张福(化名),于1988年开始租赁村委会厂房,用于做面条生意,为了方便,张福和老伴一起住进了厂房,但是租赁双方未签订租房合同。
随着张福年老,体力和精力都大不如从前,于是逐渐缩小了面条经营的规模,后来行动有些不便了,张福思索再三后停止了面条生意。由于面条生意的规模缩小,村委会重新调整双方租赁的厂房,为此张福暂时搬离该处,导致老俩口前后搬家几次。
2006年,张福已全面停止面条生意,其租住的空厂房(土木结构房屋)也逐渐成为危房,村委会与张福协商要求其搬离,可是张福觉得自己在该处居住久了,生活也习惯了,根本不想搬家,坚持要继续租住,村委会无奈与张福签订《租房协议》,约定村委会不负责承担危房倒塌后张福的伤亡及经济损失,并由张福的一个儿子做担保,还约定村委会改造或他用时可提前告知后收回。
老人固执不搬
租赁方将其告上法院
转眼间到了2014年,此时张福所租房屋经有关部门鉴定属危房,相关部门向张福送达了《安全隐患通知书》,要求张福一周内必须搬离。同时,村委会也找到张福,双方还签订了《解除租赁协议》,约定张福于10日内搬离所租赁的危房,为此,还约定村委会支付他搬迁费等共计2000元。没想到,协议签订后张福依然未按约定搬离,村委会也未支付搬迁费。
事情又拖了两年,直到2016年由于村委会的部分土地包括张福租住的房屋涉及到征用,村委会多次找他协商搬离事宜但都没有结果。由于张福及老伴年事已高且十分固执,其子女也不能劝解老人,村委会无奈将他诉至法院,要求其搬离租住的危房。
法院调解下
双方终于达成协议
法院立案受理该案后,考虑到该房属危房,继续居住对张福夫妇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可能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承办人随即赶往张福租住的房屋,找到夫妇俩。通过沟通,承办人了解到张某不愿搬离的原因主要基于几方面:一是儿子的房屋被占用后安置房还未分到,自己搬离无住处;二是夫妻俩已习惯单独生活,不愿与子女共同生活;三是张福认为多年前因为村委会原因,自己曾经多次搬家,村委会应当承担其相应损失5万余元,现村委会只支付2000元,双方分歧较大。
了解完具体情况后,承办人及时做双方疏导工作,建议村委会考虑到张福的实际情况,合理支付相应搬迁费。通过法官的努力,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由村委会在张福搬离之日支付搬迁补偿费5000元。
编辑:zhang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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