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李平 特约记者 吴明远)家住威远县严陵镇的57岁男子彭某某多次窜到我市农贸市场等地非法行医。近日,经自流井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非法行医罪判处彭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彭某某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证,先后于2015年5月19日和同年9月23日因非法行医被自流井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给予两次行政处罚。2015年10月14日上午,彭某某再次窜至自流井区舒坪镇某农贸市场对王某某进行牙病医治时,被民警挡获,并扣押了电瓶、打磨机、假牙等多种非法行医工具。
法院审理认为,彭某某无医师执业资格证而非法行医,经卫生执法部门两次行政处罚后仍继续非法行医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鉴于彭某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编辑:Fra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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