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26日在自贡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张天智
各位代表:
我代表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列席会议的各位同志提出意见。
2015年工作回顾
2015年,全市法院在市委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省法院指导下,在市政府支持、市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关心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大力加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深入推进“两个一流”,服务五个自贡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为我市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认真履行审判职能,着力推进依法治市
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充分发挥司法审判的规范导向作用,努力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30836件,办结29352件,其中,市中院受理3013件,办结2900件。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审结刑事案件1608件,判处犯罪分子2092人。其中,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和盗窃、抢夺、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683件1012人,食品药品、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经济犯罪案件39件75人,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29件48人,制造、贩卖毒品等毒品犯罪案件205件260人。加大刑事大要案审判力度,审理了涉案金额达2.56亿元的吴国超集资诈骗案、省法院指定管辖的双流原县委书记高志坚受贿案,对制造“川南建材市场杀人案”等罪行极其严重的被告人依法判处死刑。强化对未成年人的刑事司法保护,对未成年人犯罪判处非监禁刑47人。认真做好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特赦工作,彰显司法人道主义和法治文明。通过严厉打击犯罪、充分保障人权,切实保护了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了社会平安稳定。
依法调节民商事关系。审结民商事案件19280件,涉案标的额90.89亿元。其中,婚姻家庭、抚养继承等案件2966件,人身损害、劳动就业、教育医疗等案件2653件,买卖、物流、加工承揽等合同纠纷4372件,土地使用权转让、重大工程建设、商品房销售等房地产纠纷案件249件,金融借款、民间借贷纠纷案件4509件。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配合,统一劳动争议、道交事故等常见多发案件裁审标准,妥善审理民生纠纷。着力抓好系列案件、敏感案件、新类型案件的审理,依法化解了留佳镇新农村建设所涉合同纠纷、中昊晨光公司所涉债权转让纠纷等一批社会影响大、各界关注度高的大要案。通过平等保护民商事主体合法权益,依法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保障了群众安居乐业和经济健康发展。
依法化解行政争议。审结行政案件341件,审查行政非诉案件1726件。认真贯彻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依法受理行政案件,最大限度将行政争议纳入法治化轨道。完善行政纠纷综合协调机制,妥善化解劳动保障、征地拆迁等突出行政纠纷,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深化与行政机关的联系会议制度,积极推动市政府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纳入依法行政考核范围,二审行政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82.35%。通过对行政行为的监督与支持,保护行政相对人权益,实现了司法公正与依法行政的良性互动。
依法加大执行力度。执结案件5447件,执行到位标的额11.90亿元。深化执行联动,加强与公安机关、金融机构、房管部门等合作,继续推进“点对点”司法查控机制建设,实现对被执行人房产车辆、资金存款的实时准确查控。突出失信惩戒,开展“反规避执行”、“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行为”等专项行动,压缩“老赖”生存空间,限制高消费862人,媒体曝光88人,司法拘留和刑事处罚37人。强化执行管理,全面建成执行指挥中心,严格实施“申请执行人权力清单”制度,推进执行工作信息化、规范化建设。通过丰富执行举措,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的工作格局,保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了法律权威。在全省法院执行工作考核中,市中院荣获一等奖。
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发挥刑事审判预防腐败犯罪的职能作用,以“市委中心组学习在法庭”等形式,积极邀请党员领导、机关干部和各界人士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现场警示教育,强化法纪意识。突出民事审判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的导向作用,强化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案件的裁判指引,坚持惩恶扬善,维护公序良俗。开展“新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宣传周”活动,主动把握行政诉讼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引导人民群众依法正确行使诉权。举办“法官与律师恳谈会”,尊重和发挥律师作用,构建健康互动的法律职业共同体。拓展法治宣传途径,印发“执行链接征信 公正守护你我”宣传册,开办“法庭报道”、“百姓看法”栏目,开展“国家宪法日”、“体验民情 传播法治”活动,完善新闻发布会制度,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微信、微博、微电影等新兴媒体,生动宣传法治,鲜明法治导向。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发表法治宣传稿件1893条,微博直播庭审92次。
二、积极探索工作机制,着力服务经济新常态
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和五个自贡建设,开展“探索司法新机制 服务经济新常态”专项工作,为大局工作和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突出司法研判的前瞻性。强化专项司法调研,加强与经信委、金融办、工业园区的联系对接,深入久大盐业公司、自贡供电公司等企业走访座谈,准确把握“调结构、转方式”中的法律需求。强化矛盾风险定期分析,突出对重点行业、重大项目、重要事项等“三重”领域矛盾纠纷的监控掌握,积极防范行业性、区域性、系统性稳定风险。强化高发类案分析研判,注重从末端审判中梳理前端治理环节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服务党委政府科学决策。市中院针对民商事涉企案件和民间借贷、金融借款纠纷高发态势,形成专题调研报告,提出法律对策建议,受到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和充分肯定。
增强司法应对的针对性。探索审判组织专业化设置,设立经济犯罪、民间借贷、房地产和“妇女儿童维权”等专业合议庭,完善知识产权刑事、民商事、行政“三合一”审判制度,提升司法工作专业化水平,市中院设立少年审判庭和立案二庭。积极推动行业协会、基层组织等参与纠纷化解,完善“诉非衔接”工作体系,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民商事案件调撤率60.89%,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调撤率85.45%;采取诉前调解、立案调解和确认调解协议等方式,非诉化解纠纷823件。加强关联案件一体化管理,突出审判指导、审执协调,主动与公安机关、行政执法部门沟通对接,促进矛盾纠纷统筹有效解决。妥善处置泰丰集团、鸿鹤化工等骨干企业纠纷60余件,涉案标的额近3亿元。
提升司法化解的实效性。探索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审理,简化庭审程序,缩短办案周期。“轻刑快办”案件106件,平均审理时间8.9天。推广巡回审判,积极创设“码头法庭”、“背包法庭”、“社区法庭”,努力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在全市设立了89个巡回审判联系点,率先在全省实现巡回审判乡镇“全覆盖”,巡回审判案件6900余件。强化柔性司法,审慎、灵活适用强制措施,积极采取分期履行、给予宽限期等途径,依法帮扶企业渡过难关。完善企业兼并重组、破产重整与清算制度的司法适用,切实做好职工安置、企业稳定等相关工作,促进资源要素向重点企业、优势产业集中。审理企业破产、兼并重组、股权纠纷案件100件。荣县新星源公司破产重整案入选全省法院年度十大典型案例,其处置资金链断裂、化解债务风险的司法经验得到国务院副总理马凯批示肯定。
坚持司法延伸服务的主动性。深化“定点联系 定向服务”活动,针对东兴寺棚户区改造、小井沟水库移民安置、川南通用航空产业园建设等重大项目推进和企业经营发展中的法律问题,通过案件跟踪回访、法律咨询讲座等方式,为经济增长和社会稳定全力提供司法支持。建立中小微企业司法服务数据库,完善驻板仓、沿滩、晨光等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法律服务站,积极化解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法律风险和诉讼风险。开展“司法建议促规范、助发展”工作,为党委政府优化公共服务、创新社会治理提出法律建议。向行政机关及相关单位发出司法建议52条,得到采纳38条;市政府向全市行政机关全文转发市中院年度“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
三、贯彻落实司法改革,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力
以司法改革为契机,大力推进严格司法、公正司法、阳光司法,不断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加强司法公信建设。
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严格执行登记立案规定,全面清理和取消限制收案、拖延立案等现象,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起诉,一律依法登记立案。规范和优化立案程序,对当事人起诉补正事项一次性全面告知,推行“十分钟工作法”、POS机刷卡支付诉讼费完成立案,最大限度提升立案工作质效。加大诉讼指导和司法救助力度,确保困难群众能够依法及时维护权益,为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194.73万元。开展诉讼服务中心、诉讼服务网、12368热线“三位一体”的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2015年5月立案登记制正式实施以来,全市法院法定期限内登记立案率100%,当场登记立案率96.8%。
不断优化审判管理。完善审判管理“一二三”运行机制,健全大审管工作模式,实现审判管理精细化、常态化。围绕“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改革要求,积极开展院庭长办案,落实审委会、院庭长、审判人员各负其责的司法责任体系。强化审判监督,突出审判质效评估、案件质量评查,加强上网文书评查和庭审考评。全市法院生效案件服判息诉率99.36%,审判质效继续稳定在全省前茅。在全省法院工作考核中,市中院审判管理工作荣获一等奖。
全面深化司法公开。深化裁判文书公开,全市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14035份;市中院应上网裁判文书上网率100%,荣获全省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先进法院。深化审判流程公开,当事人及律师通过互联网可即时查询案件审理进度及相关节点信息。深化执行信息公开,全市法院在互联网上公开执行案件5447件。深化庭审公开,市中院开庭案件科技法庭使用率100%,达到同步录音录像、同步记录、同步显示庭审记录的“三同步”。在完成“倍增计划”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人民陪审员陪审范围,陪审员参审案件2779件,占一审普通程序的88.56%。坚持减刑假释公开,对“涉黑、金融、职务犯罪”三类减刑案件全部开庭审理,相关信息网上公示。
继续推进信访改革。坚持以法治方式解决信访问题,规范诉、访分离,着力解决“信访不信法”问题。健全信访工作规程,畅通窗口接访、视频接访、网上信访,推动信访机制本地化、具体化。落实审判质量责任制,强化法官判后答疑,努力从源头上减少信访。全年共处理群众来信来访2376人次,同比下降13%,一批信访老案、难案得到妥善化解。
四、深入践行“三严三实”,着力提升队伍素质
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不断加强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打造一流队伍,夯实法院发展根基。
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加强党章党规学习,坚决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严明纪律规矩,坚定政治方向。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推动作风建设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学习宣传邹碧华、郭兴利等先进典型,引导干警自觉做公正为民、敢于担当的好法官。市中院在全市学习习近平系列讲话精神经验交流会上作了现场交流。
加强素质能力建设。深化与重庆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四川理工学院的院校合作,培养专业型、应用型法律人才。推进“年轻干部成长工程”,开展读书会、法官课堂、法官沙龙等活动,加大对业务骨干、年轻干部的培养力度。全年招录工作人员29名,培训干警457人次。召开全市法院文化建设现场会,承办全省法院篮球联赛、全市政法系统法律知识竞赛,推动文化建设与审判工作的有机衔接。注重信息化与司法审判的深度融合,努力建设科技型、智能化法院。3名法官分别荣获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系统先进个人、省委省政府记一等功公务员,4篇学术论文荣获全省第二届“治蜀兴川”法治论坛征文一等奖。《人民法院报》对服务经济新常态、信息化建设等特色亮点工作专题报道37次,市中院被最高法院授予新闻宣传工作突出成绩奖。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两个责任”,突出抓好法院党组主体责任的落实。认真执行上级法院“三个一”制度、关于过问案件全程留痕和规范法官会见当事人、律师等规定,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强化审务督察、明察暗访、司法巡查,突出对基层法院、庭审纪律、窗口作风的督察检查。深化司法廉洁教育,教育干警坚决守住做人、处事、用权、交友的底线。荣县法院新桥法庭“廉政文化”获评全省法院优秀文化建设特色项目。
五、自觉主动接受监督,着力改进法院工作
始终把接受监督作为改进法院工作的强大动力,积极拓展接受监督的方式和渠道,在接受监督中推动法院工作科学发展。
坚持工作报告制度,定期、及时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向政协通报重大决策部署、重要工作进展。认真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和对民商事审判工作的专项视察,全面落实审议要求,不断改进工作措施。认真执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规定》,对制定的重要规范性文件,及时报送备案审查。开展“代表、委员进法院”、“一对一”联络走访等专项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过视察、座谈、旁听案件等方式,参与和监督法院工作750余人次。高度重视检察机关诉讼监督,认真对待检察建议,依法审理抗诉案件,切实维护司法权威。广泛接受新闻媒体和各界监督,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共同促进司法公正。
各位代表,一年来,全市法院工作有序推进,取得新的进步。服务经济新常态、巡回审判等工作经验被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委政法委、省法院向全省推广,63个集体和158名个人受到市委市政府和省级以上表彰。大安法院牛佛法庭荣获全省政法系统先进集体,富顺法院被省法院记集体三等功。在2015年度全省法院争创“两个一流”综合考核中,市中院荣获一等奖。四川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开展的群众满意度第三方综合测评,全市法院测评得分排名全省第四。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党委正确领导,得益于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得益于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法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随着经济转型和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矛盾纠纷高发突发,司法审判的难度不断增大。二是面对司法改革和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有的干警在理念、心理和能力上尚未做好充分准备。三是案件数量持续上升,案多人少现象愈加突出,法官身心压力日益凸显。四是有的案件审判效率不高,有的法官服务群众的意识和能力有待提升。对于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高度重视,努力加以解决。
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
各位代表,今年我们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践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决胜全面小康、建设经济强市”主题主线,着眼全面建设全省一流法院,大力强化审判职能,积极推进司法改革,不断提升队伍素质和司法公信力,切实履行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为我市“十三五”发展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认真抓好执法办案。立足执法办案,强化审判职能作用,为我市“十三五”发展顺利开局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强化刑事审判,依法严惩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和毒品犯罪,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犯罪和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防范化解社会风险,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强化民商事审判,依法审理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婚姻家庭等民生纠纷,妥善化解民间借贷、买卖合同、房地产等商事案件,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强化行政审判,妥善处理涉及政府职能转变、政府信息公开、市场准入等行政案件,加大协调和解力度,促进行政争议有效化解。进一步完善执行举措,健全执行联动和威慑机制,加大失信行为惩戒力度,彰显司法权威,促进社会诚信。
二是主动有效服务大局。按照“五大发展理念”新要求,针对我市“决胜全面小康、建设经济强市”中的司法需求,切实找准法院工作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妥善审理公司清算、企业兼并重组等案件,加大破产重整、和解制度适用力度,引导企业有序退出市场,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积极化解创业创新中的矛盾纠纷,提升知识产权司法审判水平,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妥善审理涉及新农村建设、城市拆迁改造等案件,加强环境司法与环境执法的衔接,服务协调发展、绿色发展。依法审理涉及招商引资、对外贸易等案件,深化对我市各类企业和工业园区的司法服务,保障开放发展。主动回应群众多元司法需求,进一步强化对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努力让司法更加贴近人民群众,让人民群众共享司法工作成果。
三是积极落实司法改革。在中央和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下,认真落实司法责任制、法官员额制等重点改革任务,努力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突出问题。学习借鉴我省试点地区试点经验,扎实做好思想引导、工作调研、能力提升等各项应对准备。深化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巩固立案登记制改革成果,大力推进严格司法,让人民群众从司法改革中有更多的获得感。积极应对案件增长压力,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加强对审判执行权的监督管理,以高质量的裁判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四是深入推进依法治市。紧紧围绕市委依法治市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司法公正引领社会公正的重要作用,促进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严格实施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以更深层次、更宽领域的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支持法治政府建设。健全多元纠纷化解机制,积极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充分发挥作用提供司法支持。立足司法审判,以诉讼服务中心为“第一课堂”、审判法庭为“中心课堂”、人民法庭为“巡回课堂”,打造法治宣传“三个课堂”,推动形成知法尊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强化宪法意识,自觉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以更规范、更阳光、更公正的司法,引领社会风尚,促进法治建设。
五是坚持打造过硬队伍。制定、实施全市法院“十三五”发展规划,全面建设全省一流法院,引领法院工作持续科学发展。巩固群众路线、“三严三实”教育成果,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断强化党的纪律规矩意识。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加强对审判执行权运行的监督,突出廉政风险防范。主动适应司法改革要求,进一步加强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为审判工作和法治建设提供人才支撑。积极应对“互联网+”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充分释放信息化在服务群众、服务办案等方面的功效,提升审判工作现代化水平。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精神,适应新常态,迎接新挑战,把握新机遇,展现新作为,为我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编辑:zhang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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