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纳税人:
国务院决定,从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改革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纳入试点范围。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是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决策部署,是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的重大战略举措,是落实结构性减税、减负的一项重大任务。对推动我市服务业发展,促进产业和消费升级,加快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具有重大意义。
我市国税、地税税务机关已于2016年3月15日开始了试点行业纳税人征管基础信息资料传递和接收工作。为确保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我市国税机关从即日起开展试点纳税人征管基础信息的调查、核实和确认工作,请各位纳税人从即日起主动到当地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相关涉税事宜。国税机关将竭诚提供优质纳税服务,确保纳税人从2016年5月1日起顺利办理国税事项。
如有不详之处,可拨打当地国税机关纳税服务咨询电话。自流井区国税局:2617157,贡井区国税局:3215538,大安局国税局:5113609,沿滩区国税局:3800602,荣县国税局:6108165,富顺县国税局:7206276,高新区国税局:8237054。
自贡市国家税务局
2016年3月22日
编辑:zhang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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