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赖小虎 记者 周孟娟)近日,富顺县法院执行局通过不懈追踪,强制将被执行人吴某的奔驰ML350越野车一辆予以扣回法院。
被执行人吴某某与申请执行人陈某某是朋友关系。2012年12月15日,吴某某向陈某某出具借条一张,向陈某某借款60万元,并用自己经营的酒店和奔驰车一辆等所有财产进行担保,月息2%,季度付息,约定两年内还清。期间,吴某某逐一按期支付利息。自2014年12月起,因生意经营不善等原因,吴某某以资金周转不灵为由未能按期支付利息。逾期后,经陈某某多次催收未果,陈某某便于2015年4月诉至富顺县法院,要求归还本金60万元及利息。
经富顺先法院审理认为,该案双方借款属实,吴某某共欠陈某某借款本金60万元及相应利息,判决吴某某于判决生效后10内履行还款义务。判决生效后,吴某某仍然拒绝履行义务。陈某某便于2016年1月向富顺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近日,富顺县法院执行局接到举报,被执行人吴某某开自己的奔驰ML350越野车出现在富顺大转盘一带。
执行人员根据举报到达吴某某车辆停靠地,却发现车辆已不在。执行人员即刻联系举报人继续进行跟踪追击,又发现该车出现在了富顺县城黄金山一带,执行人员即追踪前往。当执行人员到达黄金山地段,该车又驶离黄金山,沿富州大道前行后折回富州大道反方向行驶。为不打草惊蛇,执行员要求不要暴露目标,暗中跟踪,待车辆停靠后采取措施。经过多次折返行驶,该车驶向富州大道后经过富达路到达林大广场附近停靠,执行人员旋即堵住了该车出路,亮明身份,说明来意,要求吴某某将车开至法院等候处理。吴某某听后极力辩解,抗拒执行。经过执行人员一番法制宣传和教育,讲明法律的利害和抗拒执行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吴某某终于将车开至了法院,等待进一步处理。
编辑:zhang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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