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记者 曹湘黔) 23日下午,我市召开会议就肉牛屠宰及经营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安排布置,要求通过3个月的专项整治,确保上市的牛肉无灌注水、无病害,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自3月1日起,自流井、大安、贡井、高新区范围内的只能在主管部门指定的4个屠宰场屠宰,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屠宰肉牛。屠宰企业只能宰杀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佩戴有耳环的肉牛,严禁给待屠宰肉牛灌注水。驻场检疫人员提前6小时进入屠宰场,对检疫合格的牛肉出具检疫证明并加施检疫标志。对检疫不合格的牛肉监督屠宰企业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严格市场准入制度,对上市的牛肉严格检查有无检疫证明和检疫标志,凡没有检疫证明和检疫标志的牛肉禁止销售,同时对经营者一律按《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严格处罚。
荣县、富顺县、沿滩区参照会议精神,加强肉牛屠宰及经营监督管理。
编辑:张昊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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