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 (熊文均 见习记者 郑鑫玉)近日,记者从大安区公安消防大队了解到,按照 《自贡市微型消防站建设指导意见》的要求,大安区坚持从实际出发,按照“多建站、建密站、建小站”的原则,在辖区铺开站点建设,完善社会化火灾防控体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目前,大安区已建立完成龙井社区和川南建材市场两个一级微型消防站。
据了解,2015年12月16日,市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印发了《自贡市微型消防站建设指导意见》,要求各区(县)人民政府、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结合我市实际,以“全面覆盖、整合力量、防消一体”为原则,在全市乡镇、街道、社区、设有消防控制室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微型消防站建设。微型消防站一般由1至2车、7至10人组成,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微型消防站建设完成后,将成为公安消防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有效缓解我市消防力量不足的现状。一旦某个区域发生火灾事故,微型消防站以其到场快、机动灵活等特点,能够有效处置初期火灾。
据大安区公安消防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分为三个等级,有三个建设模式:主要依托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现有场地设施的乡镇街道模式;主要依托社区服务中心、社区警务室等现有场地设施的社区模式;在设有消防控制室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内,依托现有单位的安保力量和志愿消防组织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模式。
编辑:Fra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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