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记者 卜一珊)听了专家讲座,冲动之下购买了保健食品,结果发现被忽悠了,商家又拒绝退款,最终,在执法人员的协调下,事情圆满解决。12月3日上午,何某某、曾某某、兰某某三位老人将一面锦旗送到了自流井区五星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感谢执法人员为她们挽回了经济损失,解决了她们的困扰。
7月上旬,三位老人在同兴路某经营保健食品商店购买数千元保健食品。服用后,三人均出现不同程度的胃胀不舒服、打嗝等症状,影响正常的生活。经五星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调查,老人们服用的保健品原来是商家邀请她们在汇东参加营养专家保健知识讲座后购买的。
当天听了讲座之后,她们每人购买了价值3000多元的保健品。“我们当时都认为专家具有权威性,给我们推荐的保健食品什么都好,而且什么病都能治,于是花钱购买。”三位老人说,回家服用后,发现被忽悠了,并没有出现专家说的效果,而且身体还出现不适症状,于是多次联系商家要求退款,双方协商不一致。
最终,经过执法人员多次电话沟通和现场调解,商家同意退款,并送老人到医院检查身体。 三位老人对这种处理结果非常满意,送来锦旗感谢工作人员。
为此,自流井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五星街所提醒消费者购买保健品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保健食品不是药品。保健食品一般需要较长时间服用才能对身体起到保健作用,不能相信所谓的“疗效”、“速效”。如需治疗疾病应在医生的指导下服用药物或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切忌听信会议讲座、街头小报的虚假宣传,用保健食品代替药品,以致延误治疗时间,加重病情,消费者千万不要为治疗某一疾病而购买保健食品。
第二,选择保健食品,必须针对自己的身体状况。如,免疫力低下、失眠、单纯性肥胖者,可以选择相应的增强免疫力、改善睡眠、减肥类保健食品。消费者应当充分了解自身的情况,合理选择,切忌在选购时轻信广告、盲目跟风。同时,消费者应当按照标签说明书载明的使用方法,科学使用保健食品。
第三,购买保健食品,须认准保健食品标志和批准文号。如果消费者在市场上发现一个批准文号对应多个产品的情况,务必谨慎。
编辑:张昊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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