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邓云霞 记者 周孟娟)近日,经自流井区人民检察院批准,犯罪嫌疑人张一书因涉嫌非法制造枪支罪被依法执行逮捕。
今年6月15日23时许,张一书驾驶自己的汽车回家,在途经龙汇隧道时,因为驾驶的车辆没有悬挂机动车牌照,被交警拦下检查。交警在汽车后备箱内检查出一支自制的火药枪,随即向汇东公安分局丹桂派出所通报了情况。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后将张一书带回公安机关调查,张一书向警察承认了该枪系自己委托朋友制造的枪支的事实。随即公安机关对张一书以涉嫌非法制造枪支案立案侦查并刑事拘留。
经查,2012年,张一书花200多元钱购买了一把旧射钉枪,在朋友的帮助下制造了一把以火药为动力的猎枪。张一书买来钢珠,开始了打鸟消遣的活动。后来因为火药用完,找不到卖火药的地方,就一直没有再使用,张一书便把枪放在了车的后备箱内。
自流井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介绍,枪支系危险物品,如被犯罪分子控制,会给社会治安留下极大隐患。我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文中人名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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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昊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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