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项晓峰 晏廷刚 记者 卜一珊) 近日,贡井区司法局贡井司法所经多方协调、努力,成功为一社区服刑人员及家人落实了低保及临时救济,有效缓解了其家庭生活困难。
贡井司法所社区服刑人员熊某,今年34岁,家住贡井区贡井街,2014年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有期徒刑两年。因熊某确诊患有尿毒症,贡井区人民法院决定将熊某暂予监外执行。熊某由于身体原因不能参加工作,并且每隔两天就需要到医院接受透析治疗,一年治疗费用高达9万余元,且熊某女儿今年七岁,在读小学一年级,家庭收入主要靠熊某的妻子在超市的工作,家庭经济情况十分困难。
在了解到熊某的困难处境后,贡井司法所工作人员定期到熊某家中进行走访,对其进行思想引导,鼓励其树立生活的信心和勇气。与此同时,贡井司法所积极与贡井街道、民政等部门联系,最终帮熊某的妻子与女儿二人申请到了城市居民低保以及为熊某争取到一千元的临时救济资金。近日,贡井司法所将救济金发放到他的手中。
据悉,自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以来,贡井司法所除了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日常监管外,还尽可能地融入真情、尽心尽力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多渠道帮扶,提升矫正质量,营建了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较好地实现了社区矫正这一刑罚惩罚效果和社区教育帮扶效果的有机统一。
编辑:张昊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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