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上路执勤
自贡网讯(陈强 记者 王培泉)为解决农村道路交通管理难、农村交警少等问题,荣县公安局做出大胆尝试,推行农村派出所管理交通安全,派出所民警同时当起了交通警察。
该局将此举作为警务运行机制改革、深化民生警务的重头戏和突破口,目前已初步形成了“交警管线、派出所管片、乡镇管点”的农村交通安全管理新常态,实现了“安全、畅通、和谐”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目标。
强基固本 软硬兼施促保障
荣县公安局将硬件建设、软实力提升作为农村派出所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根本保障和支撑点。
县公安局确立了“试点先行,全县推广”原则,主动汇报,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的重视支持,升为党政工程,并多次召开局长办公会、牵头部门研讨会、所队室负责人部署会,健全机构,细化方案,准确定位,签订目标责任书,强化各项责任落实。
建立交警、派出所和乡镇“交管办”定期联系会议制度,实行交警中队确定1名联系民警,派出所全体民警参与,乡镇“交管办”落实3名专(兼)职人员和每个村居1名劝导员,形成了一警为主、多警联动、乡镇“3+N”的联动格局。
交警支队全力保障交通管理业务必需设备,县局添置电脑、扫描仪、装备柜、文件盒,派出所设立交通违法处理室、事故调解室,并将职责、制度和流程上墙。
今年以来,荣县县局已投入设备购置、交警警示标识安装和人员补助经费20余万元。同时,市县交警和治安部门采取理论讲解、现场模拟、实地指导相结合方式,积极开展民警集中培训、小教员专门培训、上门驻所培训和到交警中队跟班培训,20名派出所民警取得交通事故处理资质。
紧扣主业 踏石留印抓落实
荣县公安局始终将深度融合、统筹推进作为农村派出所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手段和切入点。
派出所紧紧围绕农用车辆驾驶人、公路沿线村民、场镇经商务工人员和中小学生等重点群体,以乡镇“三干会”、学生法制课、交管办业务培训、信息网络宣传、社区走访、流动大喇叭等形式开展安全宣传教育40余次,悬挂“派出所管理交通是履职,流动人口信息登记是义务”等宣传标语23幅,制作警示标牌30余幅。
坚持“调解为先、能调尽调”原则,各派出所设立专门调解办公室,明晰调解原则、流程、时限和民警工作职责,建立“派出所民警+乡镇交管办+村(居委会)劝导员”的调解队伍12支,多措并举,多管齐下,积极开展矛盾化解,联动调解,妥善处理轻微交通事故35起。
突出机动车乱停乱放、超载超员、违法载人和摩托车无牌无证、驾驶人不戴安全头盔等难点问题,全面强化节假日、“赶集日”等重要时段的道路交通巡逻和秩序整治,对乱停乱放车辆张贴“妥善停放、防止被盗”等警示内容。同时,以重点路段的固定和流动劝导点为网络,开展设卡盘查、安全检查300余次,查处交通违章220起,罚款2.7万余元,河口派出所还在设卡检查中抓获上网逃犯丁某。
把机动车辆、机动车驾驶人和交通违法查处、安全隐患排查等信息纳入派出所基层基础工作的重要内容,以“一标三实”更新维护为契机,建立相关台账13类,实时采录更新数据信息近3万条,排查安全隐患50余处,设立标示标牌21块,掌握破案线索11条,破获刑事案件8件。
优势互补 一警多能效率提升
农村派出所管理交通,实现了“一警多能”,综合素质倍增。见警率、管事率进一步提升,民警既能管治安、又能管交通的业务技能明显增强;农村派出所参与交通安全管理,警种资源利用进一步整合优化,派出所“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得以充分发挥,弥补了交警部门警力不足短板,又强化了基层基础工作,产生了1+1>2的效果。
农村派出所参与交通安全管理,“接警、处警、调解”三大环节更加快捷方便,群众满意度提高,警民关系更加和谐;农村派出所参与交通安全管理,“点、线、面”有机结合的社会治安防控网络进一步强化,2015年2-7月,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刑事案件同比分别下降13.7%和4.1%,特别是摩托车盗窃案件下降了12.4%。
编辑:张昊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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