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 (特约记者 涂光葫)今年上半年,荣县支出新农合医疗补偿金1.18亿元,34.5万人次参合农民从中受益,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大有改善。
来牟镇一洞桥村村民何秀英(化名)因患左额叶细胞瘤,今年1月、2月两次在成都华西医院治疗,花去医药费18.77万元,高额的医药费让这个经济本就不太宽裕的农村家庭陷入困境。好在通过新农合基金支付住院补偿5.66万元、大病医疗救助补偿3.91万元,两笔补偿解决了近一半医疗费,让何秀英一家又看到了生活的希望。
荣县从今年1月1日起取消新农合大病救助制度,执行《自贡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办法》。按照该办法,患病村民将由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荣县支公司进行大病医疗保险报销。记者从该公司了解到,被保险人在一个保单年度内住院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累计个人自付的合规医疗费用达到7500元以上,按照7500元至2万元报销比例50%,2万元至5万元报销60%,5万元以上报销70%,“我们的赔付不设上限,最大程度惠及患病群众的利益。”该公司负责人说。
目前荣县新农合执行基层首诊、双向转诊的分级诊疗制度。患者不论门诊还是住院,均应先到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县级公立医院、二级甲等及以下新农合民营定点医疗机构就诊;若因病情需要,由下级新农合定点医院出具转院证明,转入上级定点医院治疗;病情缓解后,经上级新农合定点医院出具转院证明,转入下级定点医院康复。
据悉,今年上半年,全县新农合参合人数49.62万人,参合率99.8%。获得大病保险赔付的村民达90人次,赔付金额31.6万元;门诊补偿29.8万人次,补偿金额1603.04万元;特殊门诊补偿241人次,补偿金额26.19万元;住院补偿46508人次,补偿金额1.014亿元。总计支出新农合医疗补偿金1.18亿元,34.5万人次受益。
编辑:Frank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