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记者 林媛 黄浩)8月6日,记者从全市农村派出所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推进会上了解到,从即日起,农村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将在我市全面铺开,今后发生在乡村道路上的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当地乡村派出所民警可当场作出处罚决定,同时按规定记分。
据了解,农村公安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早在今年2月1日就在我市18个乡镇派出所进行试点。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派出所民警不仅在农村各种庆典日、赶集日于辖区场镇等重要路段维持道路交通持续,疏堵保畅,还参与对农村客运车辆、涉校车辆、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摩托车超员、违法载人和无证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治理。同时,最重要的是,农村派出所民警对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可以区县交警大队名义当场作出处罚决定,同时按规定记分。
据介绍,乡镇公安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试点期间,在畅通农村交通运输、降低事故发生率和提高村民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方面都取得了不错的效果,为此项工作的全面铺开打下坚实基础。因此,即日起在我市各乡道、村道,及通过场镇的县道上开展交通执法的不仅有交警,还有派出所民警,他们将使用公安部、省公安厅统一制定的公安交通管理法律文书和财政统一票据,与交警罚单具有同等效力。
会上,还对在试点期间表现突出的荣县公安局、双古派出所等先进单位进行了表彰。最后,各分县局负责人和市公安局当场签订了责任书,以确保乡镇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顺利推进,提高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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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dann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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