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郭天一 特约记者 许鹏)为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富顺县今年3月出台《“一案双查”实施办法》,实现两个责任追究具体化,达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目的,推动“一案双查”制度运行的公开化和常态化,取得了较好效果。
党委(党组)书记主动认领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主动认领、传达学习、组织推动、教育监管、廉洁自律、示范带动。自中纪委提出全面落实“两个责任”要求以来,县委、县党廉办对4名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党委(党组)书记进行了约谈;对2名党政一把手实施“一案双查”,其中诫勉谈话1人、发放橙色警示卡1人;取消评优评先资格4人。
班子成员主动履行好集体责任。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主动履行好集体责任,主动认领,抓实调研指导、承接任务、细化措施、监督管理、请示汇报之责。通过签字背书、定期约谈、监督检查等方式,将党风廉政建设逐级深化、细化、具体化、抓好落实,做出示范。目前,已对5名履行集体责任不力的班子成员实施“一案双查”,其中发放红色纠错卡1人,橙色警示卡1人,诫勉谈话1人,对2名领导干部作出停职处理,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5人。
纪检监察干部主动承担监督责任。该县实行纪委监督责任工作台账式管理,各级纪检干部签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承诺书》,通过建立县纪委书记约谈制度、纪检监察干部监察工作要点等相关机制,督促各级纪检干部尽职履责。目前已给予2名纪委副书记党纪处分,对3名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的纪委书记实施约谈。
编辑:张昊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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