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一年一度的中小学招生工作又开始了。今年,我市中小学招生政策有什么新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怎样报名入学?普通高中招生政策有什么新变化?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均衡分配的具体办法是什么、怎么录取?新生如何编班?带着这些问题,本报记者日前走访了市教育局,该局负责人对此做了详细解答,希望能对广大市民和读者及时了解招生政策有所帮助。
1.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有些什么政策规定?
答: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继续执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基一〔2014〕1号)、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2014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办〔2014〕6号)和省教育厅、市教育局的文件规定,严格实行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政策,任何学校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证书或考级证明作为招生入学依据;不得提前进行择校生(借读生)预报名登记;不得提前从小学招收选拔学生。按教育部、省教育厅文件规定,新入学的初中择校生不得享受其规定的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均衡到校招生指标。
2.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怎样报名入学?
答:小学报名入学按照各区县教育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划定的招生片区、规定时间和程序,持户口簿、房产证等有关证件到相应学校报名入学。就读市属初中学校即自贡一中初中部、蜀光中学初中部、二十八中、解放路中学的学生,按照市教育局划定的招生片区、规定时间和程序,持户口簿、房产证等有关证件到相应学校报名入学。就读区县初中学校的学生,按区县教育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划定的招生片区、规定时间和程序,持户口簿、房产证等有关证件到相应学校报名入学。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及儿童、少年的户口簿、居住证、务工证明等相关材料,向居住地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入学申请,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认后,统筹安排入学。
3.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编班有什么规定?
答:按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一律实行均衡编班,严禁设立或变相设立快慢班、重点班、实验班、特长班等。
4.今年我市的普通高中招生政策有什么新变化?
答:一是扩大了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公费生招生计划,在去年增加10%的基础上又增加了10%,使更多初中毕业生能够享受到优质普通高中教育。二是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的有关文件精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公费生招生指标均衡分配比例提高到了80%。三是继续执行去年的招生考试和录取规定,按照中考成绩,分省级示范高中统一划线招生批次、均衡招生批次、市级示范高中和一般高中招生批次,依次择优录取。普通高中学校不搞自主招生考试。
5.为什么要提高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均衡分配比例?
答: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和教育部、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大力推进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均衡分配工作。这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教育方针的需要,是全面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需要,是着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需要,是有效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有利于缓解义务教育学校的择校热、大班额现象;有利于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有利于学校面向全体学生、大面积提高教育质量;有利于调动所有义务教育学校的办学积极性、整体提升义务教育水平;有利于调动全体教师的教学积极性和广大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全面提高办学效益,从而促进基础教育的全面、协调、健康发展。
6. 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均衡分配的具体办法是什么?
答:首先,将各初中学校的办学水平评估得分(今年四月采取分区县组织专业评估组、区县交叉循环评估的办法对所有初中学校的办学水平进行了综合评估)乘以各初中学校今年的参考人数,得出各初中学校的教育质量总分。即办学水平评估得分代表初中学校的办学质量水平,有一名学生就体现一份这样的质量水平,有多少名学生就拥有多少份这样的质量水平。第二,将各初中学校教育质量总分之和除以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均衡分配指标总数,得出该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平均每个均衡招生指标所应具有的教育质量分。第三,将各初中学校教育质量总分分别除以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平均每个均衡招生指标所应具有的教育质量分,得出各初中学校分配到的该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均衡招生指标数。
7.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均衡指标招生怎么录取?
答:享受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均衡招生计划指标的考生,必须是具有连续两年就读学校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并填报了相应省级示范高中志愿,中考成绩必须达到志愿填报的省级示范高中统一划线招生录取分数的80%以上,再按所在初中学校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中的成绩排名依次录取。若分配到初中学校的均衡招生指标因学生学业考试成绩不能达到最低控制分数要求出现空缺名额,则由市教育局收回指标进行调剂录取。调剂录取办法是在各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范围内,在统一划线录取和均衡招生录取后剩下的学生中,按照学生志愿和学业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预录,录满为止。
8.普通高中学校高一新生如何编班?
答:普通高中学校高一新生编班主要依据中考成绩进行;学校为了有效应对2017年实行的新高考方案,更好地推进教学管理改革,也可对已经报名入学的高一新生进行学情调查测试后编班。
9.今年省教育厅对公办普通高中跨市(州)招生有什么新政策?
答:今年5月出台的《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公办普通高中跨市(州)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5〕249号)规定:省一级示范性公办普通高中跨市(州)招生须先提出申请,经省教育厅同意后可跨市(州)招收少量学生(首次核准的学校原则上跨市州招收的学生不超过 1 个班,班额为 56 人),省教育厅于 5月底将具备跨市(州)招生资格的学校及招生计划在教育厅门户网站公布。跨市(州)招生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在异地组织招生宣传和招生考试;学校不得委托个人、社会中介机构组织代理招生,不得以减免学杂费、补助生活费、奖励考试成绩排名靠前学生、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抢拉生源,不得招收已被其他学校按规定程序录取的学生。公办普通高中学校不得以民办学校名义招生,不得将以民办名义招收的学生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民办学校也不得以公办学校名义招生,将以公办名义招收的学生安排在民办学校就读。公办普通高中跨市(州)招生要做到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录取方式、收费标准、录取结果“七公开”。省教育厅将重点对省一级、二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学生学籍注册工作进行监管,对学校未按规定招收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并及时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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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Fra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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