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陈凌 记者 池莉)近日,富顺县人民检察院连续受理两起在该县3路公交车上发生的扒窃案件,两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均在受害人未发觉的情况下成功扒窃钱物。经富顺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判处了公交车盗窃者李华、刘立有期徒刑和罚金。
今年1月18日下午2点多,李华在富顺县城大转盘乘坐公交车时,发现乘客张超胸部衣服袋子鼓起,认为袋子里有钱,当车行至富达路时,李华便用随身携带的收缩剪刀将张超胸部处的衣袋剪开,果真从张超的衣袋里盗得1200元人民币。随后,李华在富顺县黄桷树站下了车。
同车一黄衣女子立刻提醒张超被盗了,并与张超一同下车追赶李华,同时大声喊抓小偷。李华逃跑途中被群众拦下,可是李华称自己只偷了一百元,并摸了一百元扔在地上后趁机逃跑。但是李华被群众堵在小黄桷树巷道一小区顶楼,西湖派出所民警随后赶到现场,将李华抓获。
此外,今年1月22日上午8点多,刘立在富顺县城小转盘上车乘坐公交车,在公交车行驶过程中,刘立用自己随身带的刀片将乘客张秀的挎包划烂,盗得华为手机一部和笔袋一个(内有几支笔以及张秀的医学院学生证一个)。刘立下车将笔袋扔在富顺县城大转盘附近的绿化带里。当日上午9时许,刘立在富顺县城大转盘再次乘坐公交车,在公交车行驶过程中,刘立趁车里人多拥挤之机,将手伸进乘客吴强上衣荷包里实施扒窃,被反扒民警当场抓获。随后在刘立的指认下,民警查获刘立扒窃张秀的华为手机一部和笔袋一个。经鉴定,被盗手机价格为553元。
近日,经富顺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分别判处公交车盗窃者李华、刘立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一千余,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文中人物系化名
编辑:dann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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