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记者 张启帆 摄影 叶卫东)《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据了解,这是全国首部专门针对灰霾污染防治的政府规章。《办法》共四十八条,从灰霾污染管理体制、工业废气粉尘、施工道路扬尘、车辆船舶排气、露天焚烧烟尘等方面的污染防治以及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等进行了规范,并首次从立法层面上对“灰霾污染”进行了界定。
发现问题 去年我市空气质量达标率仅63.8%
进入4月以来,盐都经历了一次久违的“小清新”。本月5日至8日,我市空气质量连续4天为优,不少市民都为这样的好天气“点赞”——因为这与2014年入冬至今年年初我市时常遭遇的“污染天”形成了鲜明的反差——今年1月14日至27日,我市连续14天出现重度污染,糟糕的天气状况使许多市民出行时“全副武装”,到家后门窗紧闭。
据市环保部门资料显示,2014年,我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共365天,其中233天达标,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率为63.8%,空气质量指数(AQI)为99,主要污染物为PM2.5;其中空气质量为优的天数共30天,占统计天数的8.2%;空气质量为良、轻度污染、中度污染、重度污染、严重污染的天数分别为203、74、34、20、4天,分别占统计天数的55.6%、20.3%、9.3%、5.5%、1.1%。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等一系列指标达标率均为100%,低于国家2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指数。
分析问题 多种因素造成灰霾污染
为何我市空气质量会有如此状况?市环保局总工程师高裕君介绍说,高速的工业化和城镇化是我市雾霾天气形成的主要原因之一,建筑工地大量的尘土得不到妥善处理就会造成扬尘;其次,焚烧垃圾和农作物秸秆向空气中排放了大量的污染物,这些污染物正是PM2.5和PM10,它们是造成雾霾天气最重要的两项指标;此外,餐厨油烟的排放也对雾霾天气做出了“贡献”,再加上目前我市街道清扫方式就等于“灰尘搬家”,道路上的尘土被环卫工人清扫后,并没有进行合理的处理。
高裕君说,除自身产生的污染物外,我市地处四川盆地,盆地地形造成污染物易积聚而不易于扩散;冷空气进入盆地的次数少,强度减弱,削弱了污染物的扩散。冬季大气环流较稳定,大部分时间为静风或微风,降水稀少,导致污染物积聚后不易扩散。冬季地面温度低,热量不足,基本无对流或对流较弱,上升运动弱,不利于污染物垂直扩散。气象条件的缺陷造成了我市雾霾天气的加重。
解决问题 强化政府责任,包括乡镇和街道办
《办法》强化了各级政府,包括乡镇和街道办事处的责任,对考核和问责作了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实行环境空气质量目标责任制,将环境空气中灰霾控制作为主要指标纳入目标绩效管理。对未完成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任务的,按照国家规定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予以通报批评。
同时,明确治霾相关部门的职责,细化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的责任范围,配合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监督管理本辖区内露天焚烧秸秆、落叶、杂草等行为。
建立跨区域联防联控机制
针对灰霾污染的区域覆盖和跨界传输的特点,《办法》规定,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控制区内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与相邻同级人民政府建立跨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实行重点区域、重点产业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会商机制,实施协作执法、信息共享、预警应急等联防联控措施。
突出灰霾污染防治重点领域
工业企业污染防治方面,《办法》规定,火电、钢铁、水泥、建材、有色、石化和煤化工等行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除尘、脱硫、脱硝等装置,确保正常运行,并建立设施运行管理台账。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和重点控制区。首次对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提出要求并对油气回收作了具体管理规定。针对全省石材加工行业特有情况在污染防治方面作出了明确要求。
在道路和施工工地的污染防治方面,规定从事房屋建筑、市政公用、水利、交通运输、能源等各类土木工程以及建筑拆除的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治施工扬尘污染,所需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对道路扬尘控制、道路保洁、物料堆放场地管理、裸露地面防尘、矿山开采防治等作出了相关规定。
在露天焚烧秸秆和生活垃圾的污染防治方面,规定市(州)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划定秸秆禁烧区,禁止在禁烧区内露天焚烧秸秆。禁止露天焚烧生活垃圾、落叶、杂草以及有毒有害物料。《办法》对露天烧烤及餐饮业也作了规定。
针对各类违法行为,规定具体罚则
此外,《办法》对企业、社会公众等造成大气污染的各类违法行为,规定了具体罚则。如在禁烧区露天烧秸秆,存放尾矿、废石、废渣、泥土等未采取防尘措施,饮食服务业经营者未按规定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使用挥发性有机物未在密闭环境中作业,露天切割、打磨石材等违法行为,都会被监管部门责令停止,并处相应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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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dann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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