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和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意见,适应新形势下车辆购置税(以下简称“车购税”)征管服务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车购税纳税服务水平,切实方便纳税人就近申报办理车购税业务,根据新修订《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有关规定,现就我市车购税业务调整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
牢固树立为纳税人服务的理念,积极为纳税人提供快捷、方便、高效的纳税服务,本次车购税业务调整坚持以下原则:
1、依法征管。 2、同城通办。 3、征管服务规范。
二、车购税业务调整范围
1、荣县国家税务局、富顺县国家税务局在原有车购税征收车型基础上,扩大到所有车型。
2、荣县国家税务局、富顺县国家税务局、市局车购税分局负责全市车购税纳税人在本局办理的车购税征收、减(免)税、退税等所有的车购税业务工作。
3、纳税人可根据自愿就近办理车购税新车纳税业务。自愿在荣县国家税务局、富顺县国家税务局、市局车购税分局办理新车纳税业务,三个征收点实行同城通办业务。
4、纳税人申请换(补)车购税完税证明、退税等二次业务需在原受理申报的税务机关办理。
三、车购税业务调整范围执行时间
2015年5月1日起,荣县国家税务局、富顺县国家税务局、市局车购税分局正式按照调整后业务范围开展车购税征管服务工作。
四、车购税纳税地点和联系电话
办税机构 办税地点 联系电话
自贡市国税局车购税分局 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8230383
荣县国家税务局 荣县政务服务中心 6105947
富顺县国家税务局 富顺县政务服务中心 7208238
自贡市国家税务局
2015年4月9日
编辑:dann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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