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记者 欧亚非)今年1月1日,我市2015年春季“雷霆”行动拉开序幕。记者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截至目前,已立案查处违法案件365件,结案127件,覆盖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领域,没收物品货值金额7.54万元,移送公安机关涉嫌犯罪案件2件。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整体联动,有力打击了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筑起食品药品安全网。
镜头一:
查处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荣县双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在元旦春节专项检查期间,对望佳镇某副食品店进行检查,发现其货架上待售商品中有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执法人员当即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该店待售的超过保质期食品货值金额共计51元。执法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该店处以了没收违法产品和罚款的行政处罚。
镜头二:
查处某诊所使用劣质药
贡井区食品药品监管局执法人员接到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出具的检验报告,报告标示从贡井区某诊所抽样的延胡索药品化学色素检查项不符合规定,该诊所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执法人员遂对该诊所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该诊所使用的上述劣质药货值金额共计105元,获违法所得89.25元。目前此案已办理完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对该诊所处以了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的行政处罚。
镜头三:
查处某眼镜店涉嫌无证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
富顺县富世镇食品药品监管所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对富世镇城区某眼镜店经营隐形眼镜进行了专项检查,发现该店在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情况下,无证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隐形眼镜。
据介绍,对现场查获两个品牌的隐形眼镜,执法人员依法采取了行政措施,并进行立案查处。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镜头四:
查处虚假标识食品生产日期的食品
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执法人员在对某食品生产企业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其去骨土鸡脚标识的生产日期比检查时的日期还要晚几天,执法人员立即对1153袋产成品进行查封扣押,并对该企业涉嫌虚假标识食品生产日期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我们始终坚持以查大案、端窝点为主要行动目标,第一时间快速动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市雷霆行动指挥部副指挥长吴刚告诉记者,自行动开展以来,执法人员紧紧围绕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各领域和生产、流通等各环节,细分重点时段、重点地段,采取办案人员包片区的工作机制,施行快速检测、监督抽样和协查等执法手段,深挖细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动。
与此同时,为努力形成全市齐抓共管的局面,在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信息宣传上也在不断加强,并充分发挥12331公益服务热线的作用,发动全社会参与,积极提供食品药品违法案件线索。记者了解到,接下来,全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进一步梳理工作任务,扩大稽查覆盖面和加大查办力度,坚决遏制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
编辑:张昊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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