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何莉 记者 林媛) “幸好买了大病保险,它不仅帮了患者的大忙,更重要的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患者家庭的经济压力。”近日,荣县12名首批参保居民在获得中国人寿自贡分公司支付的62591元大病保险赔付金后纷纷表示这个保险“买得值”。这也标志着荣县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正式运行,它将惠及该县60多万名城乡参保群众。
据了解,大病保险的参保对象为荣县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所有参保(合)人员,凡是本年度内个人住院自负费用累计超过0.75万元的患者,均可纳入大病保险范围,报销额度按比例递增,上不封顶。补偿基数按0.75万元至2万元报销50%;2万元(含2万元)至5万元报销60%;5万元(含5万元)以上报销70%的标准执行。
荣县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制度补偿范围为2014年1月1日起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符合报销范围的参保人员可持身份证、银行存折或卡、《出院费用联网结算单》或住院医疗费发票等资料到县医保局,再经县医保局与中国人寿自贡分公司通过内部审核后,会将报销金额存入参保人银行存折或卡内。
据荣县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荣县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参保费将在医保基金中划拨,居民个人不再缴费。
编辑:CHR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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