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谢鸣明
1930年10月4日(农历庚午年八月十三日),在纵横百余里的荣县大地上,爆发了一起震撼全川、流誉至今的荣县农民秋收起义。
“八·一三”农民武装起义时,荣县有中共地下党支部二十多个,党员三百多名,农民协会会员四万余户,农民赤卫队员数千人。为贯彻当时中央和四川省军委“集中红军进攻中心城市”的计划,省委先后派梅子乾、熊灼微等来荣县督促和指挥农民武装起义。设在自贡的川南行委决定“夺取自贡地区政权,建立苏维埃政府”,进行大罢工、大罢市,并指示荣县于八月十三日晚全县同时起义,在李晏乡集中后解除国民党余中英旅的武装,夺取自贡市,然后东下重庆,会师武汉。同时,把农民赤卫队整编为“中国工农红军四川第十三路第二纵队”,梅子乾、熊灼微任正、副总指挥,下设若干中队,纵队指挥部设在高山铺。
起义前,中共荣县地下县委作了全面的安排布置,对直接参加武装起义的人员,每小队发一支枪,在夜间轮流学习枪法;不参加起义的党员和农协干部继续隐蔽,坚持地下斗争。
八月十三日半夜,纵队领导人在高山铺按预定计划向直属两个中队宣布起义。率队缴获高山、鸦雀冲、梧桐、章家团防公所四百余支枪,杀了两个土豪,并将高山场街上当铺的所有衣物、被盖等物资分给附近农民。起义部队约五、六百人拂晓时到达望佳场,将伪团正刘泽昭就地正法。
十四日,纵队到达李晏乡,见无动静,便向河口小南区方向游击前进。原来起义命令未传到李晏乡。十四日晚二更时分,李晏党支部书记兼南路区委委员罗文俊得知纵队到来的消息后,集中队伍一百多人起义,捣毁李晏团防队,缴获枪支40多支,子弹千余发及银元、铜元等物资,处决了恶霸张明哲。罗文俊率队追赶纵队,于十五日晚攻打老龙场团防队,缴获18支枪,20多发子弹。然后与董(东)佳、金花乡起义队伍汇合,又夺了两处团防队的枪支共30余支。可惜因与纵队联系不上,当地三个中队和李晏中队当晚被敌军一个营包围,只得被迫分散突围,撤回原地。
十五日拂晓,鼎新一带才开始行动。县委委员兼西北路区委书记范光岑率队向五宝镇进发,抢了一些枪后,鼎新中队追赶纵队至古文乡、东佳场时尚未追上,但听说纵队在距老龙场40里的铁山激战失败了,纵队为保存革命力量已下令全线起义队伍听候上级调动。鼎新中队只好停止前进,返回原地解散。而富东乡的红军起义队伍则弄错了约定时间,提前在十二日晚起义,将红旗插到距县城三里的虎洞山上,看到各地毫无动静,自己势单力薄,无力攻打县城,只好解散了队伍。富西、铁厂、墨林乡的三支起义队伍扎营一天一夜,因各自联系不上,也只好把队伍解散了。
红军纵队总部一直往前挺进,从东区经南区到西区的长山桥,再到北区的双古场,游而不击。十九日夜,纵队在仁寿县青峰场附近的鸡公山扎营,被追击敌军包围,12名游击队员被捕杀,队伍被冲散。纵队总指挥梅子乾受轻伤,与熊灼微经仁寿转回成都,其余人员分散返回原地。
这场席卷全县的农民武装起义,终因力量悬殊、计划不周、信息联络不畅、指挥不力、行动不统一、未能与当地驻军内的党组织联系上而没有成功。
“八·一三”荣县农民秋收武装起义,在荣县革命史上是一次伟大的壮举,是四川农民武装起义的重要组成部分。整个起义历时一个星期,参加暴动的游击队员近三千人,游击三百余里,夺枪六百多支(一说两千多支),子弹两千多发,摧毁沿途二十多个乡镇的国民党基层政权和团防武装,烧毁了勒索人民的粮债单据,没收了大量财物分给贫苦农民,播下了革命的火种。起义虽然失败了,但先烈们抛头颅、洒热血的英勇献身精神,永远值得我们尊敬。
编辑:熊丹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