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郑伟 记者 池莉)连续旷工15天以上,被公司解除了劳动合同后,她顿生报复之念,竟泼汽油点燃了公司办公室大门……最终,她落入法网,以放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今年46岁的王琳(化名)在我市一家公司工作了十几年,在2014年上半年时,她却无故旷工达15天以上。因连续旷工多天,公司按相关规定,和她解除了劳动合同。王琳失业后,一直闷闷不乐,加之此前自己患有抑郁症,所以被开除一事成了她的心结。
2014年10月中旬的一天上午,王琳又想起自己被公司开除一事,顿时心情陷入谷底,一股要报复公司的念头涌上心底,她决定找公司“算账”。左思右想后,她决定购买汽油去公司纵火,于是她来到一家加油站,想购买一些汽油,不过却遭到拒绝。突然,她想起家中存放有一点用矿泉水瓶盛装的汽油,她赶紧回家找了出来,并带上5个打火机,赶往公司实施自己的“复仇计划”。
来到公司后,怒火冲天的王琳径直朝着办公区域走去,并将随身携带的汽油泼到了其中两间办公室的大门上,并迅速掏出打火机点燃了大门,火苗瞬间就窜起来了。此时,公司办公人员见办公室大门被烧起来了,赶紧跑过来灭火,并将王琳抓住。幸好当时扑灭及时,没有造成人员伤害。
经过精神医学司法鉴定后得出,王琳在本次案发时患抑郁症,但是在本次案发时具有部分刑事责任能力。最终,贡井检察院本院认为,王琳在公共场所放火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放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由于王琳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王琳被提起公诉,案件也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编辑:张昊灿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