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记者 曾鹏程 摄影 叶卫东) 21日下午4点左右,荣边镇雨潭村9组村民李某在家休息时,看到一辆灰色面包车在门前机耕道上来回行驶。这一现象引起了李某的注意,“最近老是有人在附近打鸟,会不会是他们?”李某留心观察,面包车副驾驶位置上一名男子手里拿着一把枪,时不时将枪口伸出车窗外,对准李某家附近的树林。“嘭!”一声枪响打破了村子的宁静,“就是他们!”李某马上报警。
用于打鸟的气枪
报警
村里有人持枪打鸟 “野猪儿”司机被抓
接到报警后,自流井区荣边镇派出所所长高卫华立即带领三名民警赶到现场,将面包车堵截下来。但车内除了驾驶员外,另一名男子已不见踪影,副驾驶座位旁还有一支气枪。高卫华立即组织民警对驾驶员进行问询。
据驾驶员交代,他叫詹华(化名),是贡井区龙潭镇人,在镇上“跑野猪儿”。当天下午3天左右,一个绰号叫“刘三”的人找到他,说要到荣边镇雨潭村“办点事”。上车后,詹华按照刘三所说的路线,从桥头镇走村道抵达雨潭村。到达目的地后,詹华驾车低速四处转悠,方便刘三观察,一旦发现目标,詹华便停下车以便刘三瞄准射击。
不一会儿,刘三发现一只斑鸠,立即将枪口伸出车窗外射击,正是这一枪,引起了李某的注意。
自首
漏网疑犯投案自首 称气枪是朋友送的
掌握刘三的基本信息后,高卫华一边带领民警赶往龙潭镇抓捕刘三,一边联系龙潭镇派出所,请求协助。不曾想,两所联动,居然破了个空,刘三逃逸后并没有回家。当晚8点多,嫌疑人刘三主动到荣边镇派出所投案自首。
据刘三交代,他名叫刘强(化名),是第一次到荣边镇打鸟,气枪是一个朋友几年前买的,几天前送给了他。拿到枪后,刘强非常高兴,没事就拿出来比划两下,总想开几枪试试。终于情难自制,他于21日下午乘坐詹华的面包车到荣边镇打鸟。
刚到不久,刘强就发现了一只斑鸠,没想到打偏了,他只好让詹华继续开车转悠。警察赶到前,他正好尿急,跑到路边树林里“方便”,却让他“幸运”地躲过了警察的抓捕。躲过警察搜捕后,刘强越想越觉得难逃法网,于当晚投案自首。据他交代,朋友连同气枪一起还送给他4发铅弹,在家中试射用了一发,打斑鸠时用了一发,剩下两发被他随手扔在一个鱼塘里。
打鸟的人被抓,当地村民都拍手称快,还有村民发网帖感谢派出所民警。
处罚
非法携带管制器具 对其进行了治安处罚
随后,记者见到了刘强打鸟所用的气枪。这是一支长约80厘米的黑色气枪,除枪托位置替换成了一个20多厘米长的气筒外,整枪外观非常接近于步枪,并配有瞄准镜。弹匣位置位于握把底部,但已经不见踪影。
“对刘强进行了治安处罚。”高卫华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以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200元以下罚款,“他(刘强)有自首情节,属于情节较轻范畴。”
同时,高卫华指出,管制枪械分为火药制动和气体制动两种,非法携带火药制动枪支的,经鉴定杀伤力达到一定标准,将受到刑事处罚。但气体制动枪支需要达到2支或以上才达到鉴定标准,“这类高压气枪对社会治安影响大,市民特别是农村居民非常反感,但处罚的力度却相对很轻,从一定程度上导致这类管制器具的泛滥。”
编辑:dann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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