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刘波 记者 池莉)两人一见钟情后“闪婚”,结果婚后性格不合经常争吵,导致两人感情出现危机。分居4年后,两人决定在去年“光棍节”离婚。没想到离婚后男方反悔了,不配合女方办理房产过户引发纠纷闹上法庭。
一见钟情两人“闪婚”
1997年6月,刚过完20岁生日的张艳经亲戚介绍来到成都一家制衣厂当学徒,学习制作衣服。就在她来成都的第三天,在亲戚组织的聚餐中,她遇到同是来成都打工的22岁眉山青年何家强。自从聚会上相识,二人很快走到一起“闪婚”了。
随后,“闪婚”生活并非像两个年轻人婚前期许的那样美好,加之二人相识时间太短,对双方脾气、性格了解不够,所以从商量如何办理喜宴开始就争吵不断。尤其是2000年5月,张艳生了儿子后,因家庭开支陡增,加上张艳与何家强都还很年轻,又没有独自照顾孩子和操持家务的经验,所以,两人的纠纷是越来越多,甚至多次打架。
眼看二人的婚姻即将走到尽头,张艳的父母心急如焚。为了挽救女儿的婚姻及家庭,张艳父母邀请何家强父母及双方的亲朋好友来帮助调解小两口的纠纷。在双方亲友你一言我一语苦口婆心地劝解下,二人勉强答应了继续共同生活下去。
“光棍节”办理了离婚
转眼到了2010年,张艳与何家强在外务工十几年后,好不容易东拼西凑攒了10万元钱并通过银行按揭方式贷了8万元购买了富顺县城的一套住房。这原本是件令人高兴的事,但双方却在如何还贷、房产证登记名字、双方父母是否帮忙支付房屋装修款等一系列问题上发生争执,继而爆发了吵打纠纷。
在双方发生打架纠纷后,二人便各自外出务工。至此,双方便开始长达四年半的分居生活。今年11月初,张艳主动联系上何家强,提出要与其离婚的要求。何家强自知二人夫妻缘分已尽,在电话中他答应了张艳离婚的要求。
11月11日,张艳与何家强就婚姻、子女抚养、债权债务分割达成协议后,二人来到富顺县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登记。
男方反悔不过户房产
办理完离婚登记后,按照协议,何家强应立即协助张艳将登记在二人名下的共有房屋变更登记为张艳个人所有。然而就在二人办理完离婚登记领到离婚证后,张艳要求何家强履行协助办理过户手续时,何家强却突然对张艳说:“不会将房屋这么简单地过户到你名下,你需要为此付出更多代价,之前的协议无效。”
听到何家强这番话,张艳先是一愣,紧接着她一把抓住何家强,生拉硬拽地要拉着何家强去房屋登记机关办理过户登记,但是何家强死活不肯去。二人在拉扯中,越说越激动,最后,二人便在民政部门门口大打出手。幸好路过的行人及时上前劝阻并报警,在民警赶到后,二人才稳住了情绪。
法院调解后达成协议
在派出所组织调解无果的情况下,张艳考虑之后决定到法院起诉,以维护自己权利。
随后,法院通过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及时了解案情。承办法官引导当事人充分考虑曾有的夫妻情义和从维护孩子健康成长环境等角度出发思考和解决问题。通过承办法官的调解,最终,达成了何家强自愿协助张艳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调解协议。
(文中人物系化名)
编辑:张昊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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