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关春 罗晓东 记者 王培泉
时间折射出变与不变。
在市人大代表眼里,不变的是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变化的是这项制度在改革与创新中与时俱进。
如何更好地发挥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不断缩小人大“实际地位”和“法律地位”之间的落差?如何更好地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使代表真正完成从“荣誉称号”到“法定职务”的角色转换?如何加强国家权力机关与群众之间的联系,逐步扩大公众对人大工作的有序参与?
市人大领导视察重大项目建设
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需要从理论层面给出答案——
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把制度建设的目光放在了制定、修改和完善常委会各项制度上,先后制订和修改30余项常委会工作制度和机关管理制度。诸多制度相继登场,履职彰显新作为。
创新审议决定制度
促进科学决策
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创新决定重大事项的制度和理念,在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
随着民主法制建设不断深入和新形势的需要,2008年出台的《自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亟待修正完善。为此,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履职伊始,就有效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广泛开展考察调研、座谈讨论,并认真组织起草修订、征求意见,最终于2013年2月27日审议通过新《规定》,进一步科学界定了重大事项的范围和具体内容。新《规定》包括15个重大事项。新增加了财政全口径决算,本行政区域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和主体功能区战略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的上报方案,城市性质、规模、发展方向和总体布局等方面的重大变更及城市维护费安排计划。
自2012年以来,常委会就加快“两化”进程建设“五个自贡”、城市总体规划、饮用水保护、财政决算和预算调整、城市维护费计划等作出决议决定近40项。围绕贯彻落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常委会作出《关于加快“两化”进程、建设“五个自贡”的决定》,并制发《关于开展“建设‘五个自贡’,人大代表在行动”主题活动的意见》,将市委的决策部署通过法定程序变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形成合心合力合拍、同心同德同向的工作格局,对激发全社会开拓创新、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发挥了重要作用。常委会高度关注城市总体规划,在提前进行专题调研、提出合理意见建议、全面调查了解等基础上,采取分组讨论和集中反映等形式对《自贡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上报方案》进行了审议并及时作出决定。
为确保全市“生命之水”得到长期有效保护,推动生态自贡建设,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新思路形成和新农村建设步伐加快,常委会作出批准小井沟和双溪饮用水源地生态功能区保护和建设控制规划的决定。
陈华深入漆树乡督导“挂包帮”
创新人大议事制度
提升会议质效
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三会”及各专委会议事规则、程序的新途径、新形式,提高议事质量和效率。
常委会先后制定和完善了《自贡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自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议事规则》、《自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议事规则》、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制度,为人大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各项职权的实施提供了保证,使会议质效进一步提升。
为增强常委会例会审议的针对性、科学性,提高审议发言质量,一方面常委会办公室在会前将各项审议报告提前发给组成人员,要求组成人员围绕审议议题等内容,认真熟悉报告内容,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收集社情民意,积极掌握第一手材料;另一方面,邀请委员参与调研、视察、执法检查、工作评议、主任接待代表日等活动,以便在审议发言时做到有的放矢。
为提高审议效率,常委会实行分组审议制度,将组成人员分为两个组,让每位组成人员在有限的时间内充分发表意见,议深议透审议议题、提高审议效率。常委会轮流确定2名委员担任分组审议主持人,在审议中带头发言,并根据审议情况进行引导,促进其他委员踊跃、充分表达个人意见,做到言之有物。同时,每个小组都安排有记录员,如实记录、整理委员审议发言情况备存,以便在审议意见中充分采纳。
工作评议会
常委会探索建立人大代表的激励和工作保障机制,制定《自贡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激励和保障人大代表履职的暂行办法》,从组织代表学习培训、代表小组活动、代表参加视察、执法检查、调研、工作评议活动、代表联系群众、代表议案和建议督办、服务保障等方面进行了明确和规范。
常委会还专门对委员出席常委会会议作了纪律约束,确保会议质量。修正完善《自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出席列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规定》,规定常委会组成人员未办理请假手续、年度内无故缺席两次或年度累计请假达三次不出席常委会会议的(组织外派学习、培训、工作半年以上的除外),应劝其辞去常委会组成人员职务;本人不愿继续履行职务的,应提出辞去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常务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人员的考勤工作,对每次常委会出席、列席情况进行统计通报。
2012年2月,市人大常委会通过《自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联系市人大代表和市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办法》,并在此基础上,出台“建设‘五个自贡’、人大代表在行动”主题实践活动和常委会领导联系委员、委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三联系活动”的意见,规定常委会领导每人联系4名委员、委员每人联系4名代表、代表每人联系4名群众,且每年联系次数不得少于两次,要求常委会委员通过定时接访、定期走访、定点约访、定题回访等方式密切与代表和群众的联系,畅通建言献策的“绿色通道”。
经验交流会
完善监督工作制度
增强监督实效
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问题千头万绪,人大工作不可能面面俱到、事无巨细。如何避免在监督议题的选定上出现“眉毛胡子一把抓”的状况,突出监督工作重点,提高监督工作实效?市人大常委会频频出招。
今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自贡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视察的规定》、《自贡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执法检查的规定》、《自贡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调查研究的规定》。三个《规定》在选题确定、前期准备、组织实施、结果运用等方面都作了详实、具体的规定。三个《规定》的出台避免了“三查(察)”随意性大、刚性不足、效果不佳等问题。
询问是人大常委会监督“一府两院”的法定形式。监督法实施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10年6月24日首次对财政决算进行专题询问,随后专题询问工作在地方各级人大全面展开。各地的实践表明,专题询问与一般询问相比,主题更鲜明、效果更突出。为进一步加强监督质量,2014年8月,自贡市人大常委会通过观摩学习探索和多次研究,制订了《自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专题询问办法》。《办法》共十六条,包括制定办法的目的和依据、概念及原则、程序、要求等。《办法》规定,在开展专题询问时,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作为专题询问主体可以提出询问,询问议题所涉及的“一府两院”作为专题询问对象由其负责人回答询问。其中,市人民政府委托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回答询问的,其分管副市长和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应参加会议。为更有利于常委会组成人员加深对“一府两院”有关工作情况的了解,使询问更有针对性、更能切中要害,专题询问一般与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相结合,主任会议从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计划安排的审议评议事项中研究确定专题询问的议题。人大常委会举行会议时,先听取“一府两院”有关专项工作报告,再进行专题询问和审议评议。根据专题询问和审议评议的情况,形成审议评议意见。
委员审议
人大监督的效果,要反映在解决问题的实效上,而解决问题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一个过程,这就要求人大监督必须认真进行跟踪督办。《自贡市人大常委会跟踪督办办法》规定了跟踪督办事项的内容,包括人大代表议案建议、人大常委会的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和审议意见、常委会主任会议要求督办的意见建议和决定事项等。《办法》规定没有正当理由不能按规定的时限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执行情况的、拒不接受督办的、拒不办理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拒不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结果两次未获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过半数赞成的,对以上所列情况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批评教育或通报批评、责成有关机关对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对由人大常委会任命的人员,可以由主任会议向人大常委会提出撤销职务案;对由人民代表大会选举的人员,可以经主任会议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后,由人大常委会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罢免案。
财政预算,被称为老百姓的“钱袋子”;看好老百姓的钱袋子,是人大代表肩负的使命。为推进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监督,市人大常委会加强了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职能建设,提高了预算监督专业化水平,增强了审查监督工作实效。制定了《自贡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审查监督咨询专家库管理办法》,并成立常委会预算审查咨询专家库,邀请27名专家入库。《办法》规定专家库成员在市人大有关专委会和常委会办事机构的组织下,参与我市财政预决算的审查监督,为预算决算审查监督提供专业和智力支持。
咨询专家库成立
在依法行使任免权上,市人大常委会进行了探索和实践,如任前调查、法律知识考试、供职发言、颁发任命书和开展工作评议等都形成了制度。2014年6月,对《自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进行了修正,使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任免干部有机结合起来,使人大任免权更具科学性和制度保障。在任后监督方面,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审议工作报告、视察工作、执法检查、提出询问和质询、听取汇报和专项工作报告、开展工作评议等方式监督由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任职期间履行职责的情况,并根据监督评议结果,予以表扬、批评或依法免职。
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是地方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职权过程中最为普遍、最为主要的形式。为加强审议意见处理工作,规范工作程序,增强工作实效,发挥审议意见在监督工作中的作用,2014年,制订了《自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处理审议意见的规定》。《规定》创新多亮点多,其中对审议意见概念进行了明确,对办理时限作出了具体的时间要求,要求审议意见书在闭会后五个工作日内汇总整理完成,签发后两个工作日内发文,对交办的审议意见书,相关单位应当及时研究处理。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应当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七日前,将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和跟踪督办情况报告送达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规定》还要求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有关机关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后,由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表决,表决一般采用电子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当场公布。表决未获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过半数赞成的,由市人大常委会责成报告机关重新研究处理,并在下一次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再次报告和表决。再次表决仍不过半的,可依法进行专题询问,并可以按照《自贡市人大常委会跟踪督办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对有关机关或者个人作出处理。
健全自身建设制度
推进作风建设
“学习抓得紧了,机关管理严了,文件简报少了,调查调研多了,接待标准低了,办事效率高了,机关作风好了……”这是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的切身感受。
市人大常委会始终把学习放在突出位置,努力创建“学习型机关”。坚持和完善了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和机关学习讲座制度,突出以学习型机关建设为载体,以深入开展“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主题活动为契机,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开设“人大讲坛”等形式,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和省市委重要会议精神,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理论和法律法规;充分认识国情、省情、市情,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增强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
人大机关作风直接关系到老百姓对人大工作的信任和支持。常委会相继建立了“主任接待代表日”制度、“自贡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制度等,实行“开门接访”,设立了人大信访室,每周由常委会办公室班子成员轮流接访。
为促进人大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制订了《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关于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的意见》,修订了《自贡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主要负责同志定期讲廉政党课制度》、《自贡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员干部廉政文化教育制度》。
为加强和改善市县乡三级人大工作联系,制订了《自贡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联系区县、联系乡镇(街道)、联系村(社区)和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工作的实施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与区县人大联系的意见》。
2013年以来,常委会分别组织机关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100余户;帮助基层和群众解决实际困难35个。同时,对联系的农团乡72户贫困户,落实了每名县级以上领导干部结对帮扶2户的扶贫帮困责任制,逐户制定了详细的帮扶计划,建立了长效帮扶机制。
促进经济建设是市人大常委会的中心工作,由此建立了常委会领导联系重点项目建设责任制。市人大常委会班子成员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直接参与了经济建设工作,每人联系一个区县、抓一个重点项目、扶持一个企业。本届以来,他们多次到联系点和联系企业,了解情况,指导工作,帮助解决困难与问题。特别是今年5月下旬至6月中旬,为深入贯彻市委“产业促进年”要求,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助推全市重大项目建设,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华,副主任王建威、罗毅平、何卫平、赵兴明、胡开洪分别组成7个视察组,深入四区两县和高新区对我市今年计划开工、在建和计划竣工的253个工业、农业、城市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重大项目进行了视察。各视察组将了解到的项目基本情况、工程进度、存在问题及具体意见建议,认真梳理形成本组的视察情况报告,交市人大财经委汇总形成视察报告,提交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后,连同审议意见一并转交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研究处理。
编辑:Fra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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