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郭天一 特约记者 许鹏)为进一步加强低保规范管理,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低保工作人员及基层干部优亲厚友办理“人情保”、“关系保”等问题,富顺县对全县低保经办人员和村(社区)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实行备案管理。
据悉,该县凡低保经办人员和村(社区)干部有近亲属关系享受低保的,均实行备案管理。备案方式为低保经办人员和村(社区)干部有近亲属在本辖区享受低保的,应主动申报备案。乡镇低保经办人员、村(社区)干部向本人所在乡镇民政办申报,填写低保经办人员和村(社区)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表,并由乡镇审核后报县级民政部门备案管理。县级民政部门低保经办人员直接向本级民政部门申报备案。
在备案管理上,低保申请人与所在辖区低保经办人员或村(社区)干部有近亲属关系的,主动向乡镇民政办如实申明。乡镇受理后进行单独登记,初审后报县级民政部门核查。县级民政部门对其进行100%入户核查,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及时清退。涉及近亲属的,实行主动回避,建立专项备案档案。
编辑:Fra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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