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记者 徐昭磊)近年来,富顺县出现了2000余辆非法生产和改(拼)装、无牌无照、非法营运的电动三轮车,严重影响全县道路畅通,严重危及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社会各界要求整治的愿望十分强烈。为此,富顺县委、县政府决定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开展电动三轮车非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非法营运危害社会
今年发生电动三轮车事故89起
在昨日上午召开的富顺县整治电动三轮车非法行为专项行动新闻通气会上,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整治领导小组组长刘晓彬介绍,近年来,富顺县涌现了大量无牌无照、非法改(拼)装、私自加装动力装置和从事非法营运活动的电动三轮车。
“据初步统计,富顺县城区电动三轮车数量达到2000余辆。从目前的情况看,绝大部分上路行驶的电动三轮车是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而非法生产和改(拼)装的车;同时,这些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也没有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各种运营手续的行为属于非法营运,其社会危害极大。”刘晓彬称,电动三轮车的非法行为导致交通拥堵、秩序混乱,不仅严重影响道路通行效率和群众出行,还扰乱了正常、规范的客运秩序,侵害了其他具备营运资格、正当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同时,一些企业、商家非法生产、销售、改(拼)装或达不到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电动三轮车流入市场,严重侵害购买、使用人利益,危及广大出行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刘晓彬表示,根据统计,今年以来,仅富顺县城区道路就发生电动三轮车事故89起,致1人死亡、78人受伤。其中,72起即八成以上因电动三轮车非法行为直接导致事故的发生,且非法电动三轮车无交强险作为保障,事故中的受害方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救治和赔付,经济损失追讨难。
此外,刘晓彬还表示,利用无牌无证的非法三轮车实施犯罪呈上升趋势。目前,全国多地已发生数起利用电动三轮车实施诱骗、绑架、抢劫、强奸等恶性案件,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治安造成严重危害。为此,富顺县委、县政府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开展电动三轮车非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9月21日起集中整治
确保道路上再无电动三轮车违法上路行驶
记者从新闻通气会上了解到,为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富顺县整治电动三轮车非法行为专项行动将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宣传清理阶段,9月1日至9月20日;第二阶段为集中整治阶段,9月21日至11月30日;第三阶段为建立长效机制阶段,12月1日以后。
整治范围及对象包括,富顺县行政管辖区域范围内非法生产、销售、改(拼)装、无牌无证上路行驶和从事非法营运的电动三轮车,以及非法加装动力装置的人力客运三轮车。
据悉,专项行动期间,富顺县委、县政府将统一领导,由公安、交通、交警、质监、工商、信访等近20个单位或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上路开展路面执法检查,同时,全县各公安派出所、交警中队、工商所等相关职能部门在属地镇(乡)人民政府的统一组织下全面开展电动三轮车非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通过整治,达到在全县范围内非法生产、销售、改(拼)装电动三轮车的现象不复存在,道路上再无电动三轮车违法上路行驶、违法停车揽客、非法营运等现象,所有人力客运三轮车加装的动力装置全部拆除。
妥善安置受波及车主
9月20日前主动上交车辆的,可领取相应补贴
据悉,部分电动三轮车车主是社会弱势群体,开展电动三轮车整治后,这些人的生计如何解决?
对此,富顺县副县长刘军表示,在此次整治过程中,相关部门不但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还要以人为本,妥善安置即将波及到的群体。
刘军表示,在2014年9月1日至9月20日期间主动停止违法行为、上交车辆的,可凭购车发票,按车型和新旧、完整程度予以500-2000元补贴。同时,协调社区和相关职能部门积极落实就业帮扶政策,为从事电动三轮车非法营运人员推荐就业、提供就业岗位、开展就业培训等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同时,相关部门要对生活、就业确有困难的电动三轮车驾驶人进行救济、救助和帮扶。
此外,为满足群众的出行需求,在取缔从事非法营运的电动三轮车后,相关部门也会根据群众出行的流量、流向、流时,合理安排、增大城区公交运力,相应调整城区公交运行线路,延长公交车运营时间,最大限度地保障群众的出行需求。
编辑:范秦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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