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记者 曹湘黔)9月1日上午,雨过天晴,荣县度佳镇灯坡村几千亩巨桉郁郁葱葱,长势喜人。“我家4口人有林地20亩,由于女儿女婿在外面打工无人管理,造成林地荒芜,每亩年收入不到50元。2009年我将20亩林权入股四川元森农业有限公司合股经营,栽植速生林巨桉,明年进入砍伐期,预计每亩可分红2000多元,全家20亩林地可分红4万多元。我在公司煮饭,每月收入1700元,日子过得很滋润。”灯坡村11组村民李泽荣满脸喜悦。
村党支部书记林凯告诉记者,灯坡村6个组有林地面积5000余亩,实际办理林权面积3800亩,颁发《林权证》175个。由于青壮年大量外出务工疏于管理,大部分林地没有经济效益。为盘活林地资源,促进农民增收,2009年引进四川元森农业公司,采取“公司+农户”模式,合股经营林业、林下养殖。该公司先后投入900多万元改善基础设施,栽植景观树、巨桉等林木50万株,林下养殖四川麻鸭1万只。合作造林所得收入由公司与农户按78:22的比例分成,合作周期为50年。同时,经双方商定:公司每砍伐1吨木材,灯坡村和所在林区的村民组各收取5元的管理费。按目前巨桉的生长砍伐周期预测,2015年公司可砍伐木材3000吨,届时村集体和涉及的村民小组可获得15000元集体收入。按5000万元总销售收入计算,农户可分成1100万元,每亩林地收入2894元。
为减少林地边界纠纷,该村将林权收归组集体,每个组再颁发一个《林权证》,即将175个“小本本”合成6个“大本本”,集体林权证上注明每户所占股份,但不明确具体林地位置,实行“确权确股不确地”。收入分成时,公司按“大本本”上的股份,按比例付给村民组集体,村民组再分配给农户。目前,当地村民参与合作造林的积极性很高。公司聘请当地村民200余人参与育苗、施肥、修路、伐木等,按劳动强度每天支付工资60至110元。灯坡村4组村民胡正水对记者说:“我以前在广州打工,现在在公司修路、伐木,每天工资110元,还包三顿伙食。另外我养殖了80只黑山羊、6头肉牛,年收入10万元左右,比在外打工强多了。”
四川元森农业公司董事长朱攀华告诉记者,农户成了股东又在公司务工,公司与农户成了利益共同体,如同开办了“绿色银行”,年年有树栽、年年可采伐、年年有收入。而且6个“大本本”上的3800亩林权,目前评估价值达5000万元,按78%比例计算公司资产达3000万元,可抵押贷款2000万元,为公司拓宽经营提供了雄厚的资金保障。合作经营呈现出公司、农户“双赢”局面。
编辑:张昊灿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