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3年5月1日《精神卫生法》实施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的心理健康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四川省精神卫生事业发展,省政府确定在2014年建设一批四川省区域精神卫生中心。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医卫高地建设,全力支持自贡市精神卫生中心建成四川省区域精神卫生中心,提升我市精神卫生工作在川南乃至全省的地位和影响力, 8月28日上午,自贡市精神卫生中心创建四川省区域精神卫生中心工作协调会在市政府616会议室召开。相关市领导,以及市卫生局、市发改委、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医保局等相关部门的分管领导、市精神卫生中心院长、副院长出席会议。
会上,市精神卫生中心院长谭友果汇报了创建四川省区域精神卫生中心的工作情况,他在汇报中详细介绍了创建区域精神卫生中心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以及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创建评审的工作安排和要求,特别对创建工作中的机构编制、经费投入、发展空间、医疗救助等问题作了专题阐述。围绕创建工作,与会的市级各部门就相关问题提出了建议和意见,一致表示将对中心创建工作给予大力支持。
最后,相关市领导作了重要讲话。其指出,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精神卫生工作,并将创建“四川省区域精神卫生中心”纳入了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市精神卫生中心创建区域精神卫生中心,是自贡市建设区域医疗卫生高地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有力支撑。其同时对下一步工作作出了安排部署,一是正式成立自贡市精神卫生中心创建四川省区域精神卫生中心协调小组,协调市政府相关部门完成涉及创建任务的各项工作。二是尽快出台《自贡市精神卫生工作规划纲要(2013-2017年)》和《自贡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精神卫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加强全市精神卫生工作。三是市精神卫生中心要认真对照评审标准,不断加强内涵建设。四是市级各单位要大力支持,对创建中存在的困难,能够解决的问题要及时解决,不能及时解决的应列计划解决,确保市精神卫生中心成功创建四川省区域精神卫生中心。
据悉,四川省卫生计生委将于今年11月启动四川省区域精神卫生中心创建工作,将在全省精神卫生医疗机构中通过评审确定5至6家作为区域精神卫生中心,此项工作计划年内完成。我市精神卫生中心凭借自身实力,已进入备选单位行列。若创建成功,将充分发挥重点地市州精神卫生中心在区域范围内的技术支撑和指导作用,进一步提升区域范围内精神卫生工作水平。 (车强)
编辑:范秦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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