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记者 卜一珊)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为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积极回应群众司法需求,全面落实司法便民、利民,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构建和谐社会和服务社会经济建设的职能作用。日前,大安法院出台了《加大巡回审判力度方便人民群众诉讼的实施方案》,这是该院坚持群众路线、践行司法为民方面作出的又一司法便民举措。
《方案》强调,巡回审判要遵循“面向基层、服务群众”和“方便人民群众诉讼”的原则。巡回审判工作,应以方便人民群众诉讼为着力点,创新工作方法,开展巡回立案、巡回庭审、巡回调解、巡回宣判、巡回送达在内的多样式巡回审判方式。巡回审理的案件坚持着重调解的原则,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对案情简单、标的额小、争议不大、双方当事人可以迅速到场的案件则采取小额诉讼方式,做到即告即立、即立即审、即审即裁。
《方案》要求,巡回审判工作要重视和尊重当地的民风民俗,在便民服务的基础上,弘扬公正、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服务需求和化解矛盾、定纷止争为目的,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建立巡回审判联系点与人民调解组织、村民自治组织、基层公安派出所、基层司法所等机构的联系网络,进一步切实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司法原则,最大限度地实现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的衔接。
《方案》规定,各审判业务庭特别是基层人民法庭要根据需要选取部分街道、社区、村组设立巡回审判联系点,方便人民群众诉讼。在审理影响较大的案件或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件时,应当安排人民陪审员参加庭审,并主动邀请纠纷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政领导、人民调解员及普通群众旁听庭审,力争使巡回审判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最大化。
编辑:熊丹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