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任蕾 记者 卜一珊) 为确保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扎实开展。大安法院于近日决定在全院开展“三集中”学习活动。
开展“中心组集中学”,原则上每周一下午,该院党组开展中心组集中学习活动;开展“支部集中学”,原则上每周三下午,以各支部为主,组织支部党员和普通干警集中学习;开展“全院集中学”,原则上每周五下午,组织全院干警集中学习。
为确保“三集中”学习活动落到实处,大安法院确定由院政治处负责“中心组集中学”、“全院干警集中学”活动的组织实施,各支部书记负责“支部集中学”活动的组织实施。并要求做好会议记录、个人学习记录、学习照片等资料的保存工作。
编辑:范秦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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