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记者钟顺顺)昨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当日,省政府办公厅转发教育厅、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民政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残联《关于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指出,到2016年,全省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0%以上。高等学校要依法积极招收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不得因其残疾而拒绝招收。
《实施意见》提出,扩大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规模。建立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体,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送教上门为补充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体系,做到全覆盖、零拒绝,不断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程度。
人口30万以上尚无特殊教育学校且有条件的县(市、区),要力争在2016年底前建成特殊教育学校并开始招生。支持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设立特教学校(班)。
对于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实施意见》指出,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普通幼儿园开设残疾儿童学前班。示范性幼儿园要积极开设残疾儿童学前班,开展随班就读的实验和探索。所有特殊教育学校都要积极创造条件,举办残疾儿童附属幼儿园(班)。特殊教育学校要根据实际需要开设高中教育部(班),逐步扩大招收高中阶段学生规模。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要积极招收残疾学生。
鼓励各高等院校增设特殊教育专业,或在相关专业中设置不同类别残疾人的特殊教育方向。高等学校要依法积极招收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不得因其残疾而拒绝招收。
编辑:熊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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