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顺县人民法院下辖东湖、永年、代寺、赵化、板桥五个派出法庭,人民法庭的干警坚守在基层、服务于基层,承办各自辖区大量的民事案件和计划生育执行案件,是富顺法院践行司法为民的第一线,也是了解人民群众对政法队伍诉求的重要渠道。近年来,在全面建设法治社会的大背景下,本着“司法为民”,“为民办案”的宗旨,我院积极加强各项建设。在完善法庭布局,班子建设;落实人民陪审制度;加强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培养,加强队伍的思想教育,以实际行动履行职责,践行誓言。
一是巩固和完善人民法庭各项党建工作,班子建设,确保法庭工作有序开展。
人民法庭设置是由经济社会和法治发展水平所决定的,不同地区之间经济社会和法治发展水平客观存在的不平衡性和差异性,决定了人民法庭的设置不能搞一刀切,按照最高人民法院要求,“设置人民法庭,应当根据案件数量、区域大小、人口分布、交通条件、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有利于审判资源的合理配置等情况,决定人民法庭的具体设置、选址和案件管辖范围”。我院除中心法庭外,在东湖、赵化、永年、代寺、板桥设立法庭,便于人民群众诉讼,便于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高效行使审判权。在这些法庭有自有的审判、办公用房,以及适应审判工作需要的办公设施、通信设备和交通工具,确保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人员配备上,基本保障“三审一书一警”。法庭建设上,在按照法庭标准建设基础上,增加信息化建设投入,优先解决远程立案和电子签章等系统,并配备必要的生活用房和相关设施,为人民法庭公正、高效审执案件提供有效的后勤保障。
“人民法院党的建设是确保法院工作正确政治方向、确保司法公正的关键,这既是思想认识上的定位,也是整体工作布局的定位。”各法庭紧密结合法庭工作实际,坚持抓党建、带队伍、促审判、求发展,全面加强人民法庭党的建设,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党建工作取得了不少成效,也积累了一些经验。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结合实际认真落实会议精神,在健全党组织建设、落实党建工作制度、创新党建工作机制上积极作为,积极加强队伍建设,用实际行动实现伟大中国梦。
加强素质建设,不断提高班子的领导水平。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进一步提升班子的政治素养,及时学习、领会党中央的最新决策、部署,时刻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决定在区法院得到准确及时有效地贯彻落实。认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强法学理论学习,进一步提高班子的业务素质。认真钻研法律专业知识,广泛涉猎经济、科技、金融、管理等各方面知识,特别突出对当前形势、法学发展态势等内容的学习。加强机制完善 不断提高司法质效。大力推行民商事案件简易程序审理和刑事案件“两简审”,努力提高当庭宣判率,尽量节约审判资源和诉讼成本,强化案件质量责任追究机制,采取日常逐案评查、季度抽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不断提升司法质量。
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实施,是推进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力司法保障。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和谐的迫切需要。同时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人民参与有序的司法活动的非常重要的司法制度,它体现的是人民司法的人民性。在实践中,我们坚持人民陪审制度,严格按程序产生人民陪审员,保证人民陪审员的权利义务,强化人民陪审员业务能力培训。确保人民陪审制度在推进司法民主方面的效果。
二是加强干警教育培训,保障干警的职业稳定,激励干警工作热情,重视基层人才的培养和稳定。
稳定的人才供应是基层法庭工作中的一个重点,只有稳定的人员结构,人才配置,才能保障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青年干警大多是从家门到校门再到法院门的“三门”人员,有一定的理论功底和法学素养,但缺少司法实践的锻炼。为此,法院积极为青年干警提供多样的“训练场地”,坚持使青年法官“多接地气”,了解社情民意。采取了“导师制”,由资深法官传、帮、带青年法官,从庭前准备、庭审驾驭、调解协调、疑难分析、文书制作等方面给予具体指导。组织干警集中培训、举办学术研讨会、法官论坛、邀请专家讲座等活动,切实提高干警的综合水平。积极通过学习、培训、调研、竞赛等活动活动,提高干警业务水平。通过推出优秀称号,鼓励各类人才脱颖而出,提高队伍的实战能力。
法院通过各种途径保障干警(特别是边远法庭干警)的优越感、成就感,从而全身心投入工作。实行进行了轮岗交流制度,尽可能保证让每一名助理都能得到充分的锻炼和培养,为审判事业储备优秀的后备人才,人民法庭成为了优秀人才培养基地。逐步提高了法庭人员的驻庭补助,在机关简陋的办公条件未改变的情况下,为四个法庭配好了专用车辆,配置了空调、彩电、电脑,配备了厨师,落实了庭长经费。凡是被安排到法庭工作的同志,都是经过反复挑选的骨干力量。同时,关心干警生活状况,开展多项业余活动,丰富干警精神生活。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不断摸索创新优秀人才培养选拔和激励机制,积极为干警搭建施展才华的舞台。推行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在保持队伍基本稳定的基础上,建立了“适岗竞争”的选拔机制,采取竞争上岗方式,经过理论考试、综合面试、民主投票、考察等程序,让干部在竞争中展示实力、比较优劣,从而使一批“千里马”脱颖而出。用实际行动留住人才。
三是加强队伍思想建设,增强廉洁意识,确保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重改进作风,让人民群众感受优质服务。工作作风不仅能体现干警的人格品质,更是关系到法院工作的人心向背。工作作风不仅能体现司法为民的人文关怀,更能解决“为谁司法、为谁服务”的根本问题。长期的基层实践,经常地与人民群众接触,使我们深深感受到人民群众到法院办事,他们希望能够得到文明、热情、周到的服务。也许他们会败诉,也许他们的事情没有办成,但一张笑脸、一份热情、一次耐心的说服会使他们终生难忘。要求全院上下必须做到用一张笑脸、一份热情、一次耐心的听诉接待老百姓,让老百姓负气而来,满意而归。从根本上扭转了“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衙门”作风,用热情、细致、周到的服务换来了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树立了人民法院一心为民的良好形象。
重接受监督,不断推进法院工作。完善的监督体系,人民法院的神力工作才能确保万无一失。要正确处理接受监督与依法独立审判的关系,主动把法院工作置于人大的法律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确保依法行使审判权,确保公正司法。重廉洁自律,树清清白白风气。廉洁是人民法官基本的行为准则和重要评断标准,也是实现公正的基本保障。没有队伍的清正廉洁,就不可能实现司法公正,一切司法工作也就无从谈起。人民法官是法律的使者,承载着断是非、化纠纷的重任,高尚的职业道德情操要求每名法官必须不断加强职业道德修养,确立忠于法律、刚正不阿、廉洁自律、司法为民的道德信念,维护法官职业的尊严,进而维护司法的尊严。司法工作只有清正廉洁,不谋私利,不徇私情,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多办利民之事,才能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人民法官是否司法廉洁,关系到公平正义能否实现,关系到人民司法事业兴衰成败。没有廉洁这个根基,公平正义的大厦无从建立,人民司法事业无法得到充分的发展。反腐倡廉是人民法院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和焦点。当今社会,人民法官更应当博古纳今,不为私欲遮望眼,始终保持职业良知,保持清廉如水、执法如山的本色,严格遵守“五个严禁”等审判纪律和廉政规定,不为金钱所诱,不为人情所惑,不为关系所扰,不为权势所迫,堂堂正正办案,干干净净做人,以清正廉洁取信于民。
富顺县人民法院 刘袁晗笑 兰春
编辑:范秦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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