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特约记者 刘安龙)为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低保工作人员及基层干部优亲厚友办理“人情保”、“关系保”等问题,富顺县民政局创新工作方法,于近日启动低保经办人员和村(社区)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管理工作。
备案工作要求严格,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备案对象。凡低保经办人员和村(社区)干部有近亲属关系享受低保的,均实行备案管理;低保经办人员是指涉及具体办理和分管低保受理、审核、审批等事项的县级民政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备案内容。包括姓名、单位及职务、享受低保对象户主姓名、家庭住址、与本人关系、困难原因、保障人口、月享受金额等,备案表由本人签字确认。备案管理。县级民政部门进行100%入户核查,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及时清退;涉及近亲属的,实行主动回避,建立专项备案档案。备案纪律。低保经办人员和村(社区)干部不主动申报近亲属享受低保的,县级民政部门查实后要将相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或乡镇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并给予批评教育;对在低保审核审批过程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优亲厚友的低保经办人员和村(社区)干部,将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低保申请人在申请时未申明近亲属关系的,一经查实,应重新复核。
编辑:张昊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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