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记者 王乐乐)近日,贡井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一名两次实施入室盗窃的犯罪嫌疑人。
今年3月13日下午两点过,贡井区青杠林元亨小区的社区治保巡逻人员胡秋华在巡逻时发现一名四十多岁的男子走进小区内,不时东张西望,神态可疑,便在后面悄悄跟踪。随即跟着这名男子进入一栋住宅楼,发现这名男子在六楼停下,在一户人家门前敲门,见屋内没有人回应,该名男子就从打开随身挎包似乎要掏什么东西出来。见此情形胡秋华立即出声制止该男子,该男子声称自己找一个叫“王主任”的要他还钱。胡秋华知道六楼根本没有姓王的人家,遂将这名男子带到社区警务室并立即报警。贡井区公安分局民警将这名男子带回分局后,从他挎包中搜出两把削尖的钥匙和一把T型自制金属工具,正是撬锁用的工具。
经查,该男子名叫李辉,从80年代起曾三次被劳教,五次被判刑,其中大部分是因为实施盗窃。3月10日下午,犯罪嫌疑人李辉潜入青杠林某居民区,采用先敲门确定家中无人,再撬开门锁入户的方式,连续盗窃了两户人家,盗走现金、金银项链、点读机等物。李辉被抓获时颈上戴的一条金属项链,正是其中一名被害人张某某家3月10日失窃的项链。3月13日,当李辉潜入青杠林元亨小区准备实施盗窃时,被治保巡逻人员胡秋华逮个正着。
公安将该案提请逮捕后,贡井区检察院办案人员在看守所对犯罪嫌疑人李辉进行了讯问。讯问过程中李辉态度恶劣,坚持声称自己没有犯罪,到元亨小区是找“王主任”要账,但李辉却说不出“王主任”的具体名字和联系方式,也提供不出相关欠条。检察院办案人员认为,虽然犯罪嫌疑人李辉拒不承认犯罪事实,但从其身上找到赃物,犯罪证据确凿,因此认定犯罪嫌疑人李辉构成盗窃犯罪。考虑到李辉曾多次被判刑、劳教仍然再犯,实属屡教不改,遂对李辉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当中。(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编辑:张昊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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