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记者 赵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大安区新店镇党委接到群众反映:“有些党员会议不参加、义务劳动靠边站、党费又不缴,还有一点先进性吗?”对此,该镇经过多途径提名、全方位调查,于本月起在全市率先开展了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近日,新店镇的14名不合格党员被镇党委亮出“黄牌”,要求他们分别在1个月、3个月和半年限期改正。
新店镇党委通过调查摸底,疏理出后进党员四大表现形式:一是党组织观念淡薄,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不交纳党费、不做党组织分配工作的“三不党员”,约占后进党员总数的60%。二是有轻微违法乱纪行为,主要是违反计划生育、建设、国土等法律法规,约占后进党员的10%。三是模范先锋带头作用发挥差,个别党员不仅不能带头履行村民义务,甚至觉悟低于普通群众,拖欠国家税费和村民一事一议集资款,约占后进党员的10%。四是党员信念不坚定,有些党员信念动摇,受引诱参与邪教组织,从事封建迷信活动,占后进党员的10%左右。对此,镇党委成立了10个督导组,与各支部分别建立处置工作组,按照多途径提名、全方位调查,一公示、两表决、三审批、宣布决定、送达通知、整改效果回访等程序规范开展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
新店镇郭家村党员刘德高10多年来未缴纳过党费。村党支部干部多次催缴,刘德高都不理睬,也常年不参加村党组织的活动。在这次镇党委开展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中,村里党员一致将刘德高列为“不合格党员”。 镇党委通过公示、表决、审批,宣布了刘德高为不合格党员的决定,并向他本人送达限期整改通知。这下,刘德高坐不住了,立即来到村党支部将10多年来拖欠的党费全数缴纳,并表示今后将积极参与党组织的活动。
新店村党员陈传虎、卢光财长期不参加组织活动,在村干部开展工作遇到困难时不仅不发挥党员作用,还做反面工作。被列为不合格党员后,两位党员认真反思,重温入党誓词,认识到党员身份的珍贵性。现在,陈传虎、卢光财都积极主动参与村里大小事务。
“事实证明绝大多数党员非常在意党员身份,被列为不合格党员处置对象的党员,在思想上受到极大震动,唤醒了他们对党员身份的珍惜,都明确表示请党组织给予机会,愿意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和同志们的帮助下积极整改,千万不要把他们清除出党。”新店镇党委书记刘勇告诉记者。
编辑:张昊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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