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自贡新华制盐二分厂厂部
自贡市第三次文物普查中,市、区文物普查队对位于大安区大安街的一处建筑进行了实地勘察、测绘,在搜集查证相关资料后,确认该建筑是新中国成立后自贡最早创建的国营企业——自贡新华制盐二分厂的厂部旧址。
该建筑坐落于大安街周家冲自贡久大制盐公司大安分公司(原大安盐厂)厂部内,坐西北向东南,当地人称“大坟堡”。该建筑建于20世纪40年代,为两层单体建筑,呈长方形,小青瓦屋面,建筑外观似“太师椅”。建筑占地面积约490平方米,横阔35.5米,纵深13.8米,高11米,面阔9开间,底层有直径30厘米的七根石制立柱,楼梯及二楼地板均为木制结构。
据了解,1951年9月10日,自贡首家国营企业——自贡新华制盐二分厂在此诞生。在随后的几年间,通过重组与合并,新华制盐第三、第一分厂先后并入新华制盐二分厂,规模不断壮大。至1956年1月1日,自贡新华制盐二分厂更名为公私合营自贡久大制盐厂,下设8个车间。1957年12月11日,自贡久大制盐厂与自贡建华盐厂公私合营合并,正式成立第一、二、三、四制盐厂和化工厂、钻井一队、二队、罗湾转运站。至此,实现了统一管理及规模化的盐业生产体系。
自贡新华制盐二分厂的厂部旧址,是自贡目前存在的、具有鲜明形象特色的工业遗存,对研究新中国成立初期的自贡盐业生产管理体制、盐业生产规模、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文物、历史和科学研究价值,同时也丰富了自贡地区盐业工业遗址类型资料,对于中国井盐史研究、区域经济史研究都有着极为重要的参考价值。(记者 周孟娟)
编辑:张昊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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