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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今年起新生儿3个月内参加医保 可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待遇

2014-05-08 09:35 自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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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网讯(记者 黄雪英)记者昨(7)日从市医保局获悉,从今年1月起,我市新生儿及婴儿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出台新政策,即自出生起三个月内参加医保者,可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待遇。这是该局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立行立改的结果。

今年以来,市医保局结合教育实践活动,对医保现行政策、经办流程等进行了专项梳理,在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基础上,提出整改措施和办法,并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社局结合实际,对《自贡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条进行了修改,将原“新生儿在办理户口登记后一个月以内办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手续的,从办理之日的次月起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修改为“新生儿及婴儿从出生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办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手续的,从出生之日起即可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编辑:张昊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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