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是省委、省政府2014年“19件民生大事”之一,是保障和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对缓解残疾人家庭困难、改善残疾人生存发展状况具有重要作用。为此,本报记者就市民关心的有关问题专题采访了自贡市残疾人联合会负责人。
记者问:重度残疾人护理费用补贴的发放对象有哪些?
答:2013年12月31日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一级和二级的自贡市户籍残疾人。
记者问:重度残疾人护理费用补贴的发放标准?
答:对一级重度残疾人按每人每月8 0元的标准给予发放护理费用补贴,对二级重度残疾人按每人每月50元的标准给予发放护理费用补贴。
记者问:重度残疾人护理费用补贴的发放办法?
答:护理费用补贴原则上按季度发放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一般通过金融机构实行直接发放。限于技术条件,实行直接发放确有困难的个别地方,可以通过乡镇(街道)采用现金发放。
记者问: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发放程序?
答:本人申请,村(社区)申报和公示,乡镇(街道)初审,区县残联审核审批的发放程序。
记者问:重度残疾人护理费用补贴的发放时间安排?
答:发放时间从2014年1月1日起,原则上每季度发放一次。因2014年是发放第一年且有较长的准备期,2014年第一、二季度补贴集中在6月发放。
记者问:重度残疾人护理费用补贴哪些情况不予(停止)发放?
答:(1)当年未申请重度残疾人护理费用补贴的,不予补发。
(2)残疾人户籍在本市变动的,从变动之日起的下一年度在新的区县重新申请,本年度继续在原区县领取。有下述情况之一者,停止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费用补贴。
①残疾人死亡的,从死亡之日起的下月停止发放补贴。
②残疾人户口迁出本市的,从迁出之日起的下月停止发放。
③残疾人康复后达不到重度残疾人等级的,自康复之日起的下月停止发放。
④残疾人因违法乱纪服刑的,自服刑之日起的下月停止发放。
⑤其他不再符合发放条件的。
记者问: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工作有哪些原则和纪律要求?
答: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工作本着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进行。
(1)各地要建立健全管理机制,确保补贴资金专款专用;
(2)切实加强对补贴资金使用、管理的监督,及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
(3)自觉接受审计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4)对虚报冒领、套取骗取、挤占截留、贪污挪用等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对涉嫌违纪和违法犯罪的,依照有关规定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理。(记者 赖歆)
编辑:张昊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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