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四川省各地对网友给省委书记王东明和省长魏宏的16条留言作出回应,详情如下:
【网民留言】
省委王书记你好!我是自贡市荣县的群众,今向你反映自贡市荣县新城“体育场路27、28、30幢”开发商俊工商品交房后在商品房顶层加层违建无人管。新城奥运绿州“体育场路27幢,28幢、30幢”商品房顶从开发商交房后就大兴土木公然违建一年左右并装修入住多套套房子。违建从一开始业主就向物业投诉,物业说乙向执法部门反映并有记录可查执法部门不执法他们也没法,群众对此事又多次向荣县规建住房保障局、及市相关部门投诉可相关部门相互推诿不了了之。此事乙对周边住户及当地群众造成极坏影晌。王书记,难道说群众今后都可以去商品房顶加一层用来解决住房抑制房价了吗?党的十八大精神、群众路线只是一句口头惮吗?公理、正气到什么地方去了?为实现一个中国梦,幸福自贡,建设美丽荣县,人民群众期望省委领导关注,望上级调查、核实荣县规建住房局的行政不做为!!坚决反对保护伞行为,要求依法取缔、拆除违法建筑!荣县群众、奥运绿州全体业主拭目以待!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您留言反映“荣县奥运绿洲体育场路第28、27、30幢商品房加层,县规建住房局不作为的问题”。荣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责成县监察局会同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局组成联合调查组及时拟定处理方案,认真调查处理。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反映违章建筑的问题 2013年11月,接到反映奥运绿洲体育场路27、28、30幢商品房加层的问题后,县委、县政府立即责成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局调查处理,经调查,反映情况属实,并立即立案处理:一是立即发出了《限期接受调查通知书》;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建设行政处罚暂行规定》的规定,执行人员立即将法律文书送到违法当事人住所,但由于当事人拒不开门,不与执法人员见面,法律文书送达暂时受阻;三是物业强化管理,加大巡察力度,及时制止和举报违法建设并积极配合执法部门调查取证;四是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对所有违法建设产权进行冻结,并告知违建业主,如不自行拆除违法建设,将不予进行产权登记和房屋交易;五是函告供水、供电、供气等部门,对违法建设一律不得进行安装和提供服务;六是县规建住房局强化了巡察力度,及时发现并制止违法建设,把违法建设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关于反映相关部门不作为的问题 经县监察局调查核实,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局接到群众举报和反映后,迅速安排人员进行查处,并且积极作为,同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6201045)接受群众监督,不存在行政不作为的问题。对违法建筑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局规划建设监察大队及时立案调查,由于违建业主极不配合,部分业主暴力抗法等因素造成取证难、执法难。目前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局已向县政府主要领导专题汇报了该情况,并邀请了法律顾问参与,并且由一名分管副局长督办此案,由于正在调查处理中,调查结果尚未形成。县监察局已要求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快办案速度和查处力度,并依法进行处理。 三、关于反映冻结房屋产权没有用的问题 经县监察局调查,县水、电、气相关部门均未向该违法建筑进行水、电、气的安装,属业主自行私拉乱接。冻结房屋产权是行政执法的一种手段和措施。由于行政执法的局限性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了保证案件的准确性,办案过程必须依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否则将引起行政诉讼,这造成了办案过程的缓慢。 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加强对违法业主的批评教育,争取业主自行拆除。同时千方百计收集固定证据,采用联合执法,依法按程序强行拆除违章建筑。县监察局将加大责任追究,督促相关部门加大依法监管力度,确保全县违法建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感谢您对我县违法建设的关注以及对县规建住房局工作的监督。如果执法人员有违法违纪行为,欢迎您监督举报。(举报电话:6201045) 再次感谢您的留言。
【网民留言】
自贡市蜀光中学高中一、二年级上学期向学生每人收取850元的补课费,这学期又向每人收取880元的补课费,而且没打收据,请问收费依据是什么?又为什么不打收据?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市教育工作的关心和关注。您留言反映 “蜀光中学高一、二年级违规收费补课”的问题,自贡市教育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科室进行了调查,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据调查,学校未组织收费补课;高一、高二年级个别班级应家长强烈要求,组织了学生补课,并由班级向学生收取了费用,学校层面没有收费。对此,市教育局提出处理意见:一是责令学校加强对班级的管理,对相关责任人做出处理;二是要求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课外补课和晚自习费用,收取了的费用迅速组织退还。 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如若还有其他质疑,请直接与向市教育局监察室(8125842)或计财科(8125821)反映,我们将及时给予答复。 再次感谢您的留言!
【网民留言】
富顺城几百辆无牌无证三轮车长期从事非法营运,而且经常违反交通规则闯红灯,乱停乱放,逆向行驶,安全隐患大,一直没人管,这到底该哪个管?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您留言反映“富顺县城几百辆无牌无证三轮车长期从事非法营运,而且经常违反交通规则闯红灯,乱停乱放,逆向行驶,安全隐患大,一直没人管,这到底该哪个管”的问题,富顺县交通运输局和交警大队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富顺县交通客运秩序整治办公室联合执法大队在县委、县府强有力的领导下,在县级各部门的配合协调下,对非法营运活动采取严厉的打击行动,着力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 2014年初,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打击非法营运的宣传活动,在“黑车”(包括三轮车)长期聚集的重要地段和城乡主要街道,人流密集地通过悬挂宣传标语、设置宣传点和散发宣传资料等有效形式,广播、有线电视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非法营运的危害和整治非法营运的必要性,号召广大群众珍爱生命,自觉拒乘非法营运车辆(包括三轮车),积极举报非法营运行为,并向社会公开了举报电话,通过广泛宣传、大造声势,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增强了广大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为下一步集中打击非法营运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月中旬-4月底,县交警大队正在开展为期45天的集中整治行动,重点对无牌照电动车、三轮车进行清理上户,由于我县涉及车辆有2千余辆,目前采取宣传发动,鼓励车主自行申报上户,仍然漠视交通法规无证上路行驶的车主,交警大队宣教室将对其进行7-15天的警示教育。 5月1日起,执法人员将对全县内无证车辆进行整治。同时在重点路段和重要时段,对全县范围的非法营运车辆(包括三轮车)进行集中整治。 感谢您的留言。
【网民留言】
省委王书记您好,今再一次打搅向你反映自贡市荣县城乡住房保障局对荣县奥运绿州体育场路违建答复处理一事与事实不符问题。有以下几点;一;该问题从违建一开始都就有人多次向物业、城建、住房保障局、市城乡执局及相关部门投诉,相部门相互推诿无人受理?顶层无法进人违建是怎么完成的??二;十一月份向你投诉后相关部门才确认为违建并立案,但是在相关部门立案时违建部份并未全部完成,可为什么立案后却陆续通水、通电等完成入住多户人家????水电、汽怎么来的??三;说群众、物业不配合调查,群众向物业投诉时物业说:执法部门不执法他们也没法,现多数业主都拒交物业费都乙亏损上百万,难道物业会不配合吗???物业电话巜08136112113>>群众为什么拒交物业费呢??四: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第七章规定巜建设行政管理暂处罚暂行规定>>的第四章规定法律文书就一种送达方式吗??五:荣县群众都效仿在商品房顶层加一层不用产权登记不要产权不用交易可以吗???六:违建事实摆在眼前还要调查到什么时后???七:荣县住房保障局到现在都还在打太极,究竟是些什么人公然违建无法及时处理,谁是保护伞?请问王书记法冶、公正在什么地方。党的十八精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党的群众路线在哪里?为了实现一个中国梦,共建和谐四川、幸福自贡、美丽荣县。也为了社会的和谐和稳定,群众坚决要求依法取缔荣县体育场路的违法建筑,请省委领导百忙中关注,要求上—级相关关职能部门调查事情示,,核实荣县住房保障局的不作为。能给出一个处理期限,给荣县人民群众一个公正、合法的处理结果,将党的群众路线落到实处。要求将处理意见、结果在奥运绿州业委员,奥运绿州门卫处公亲接受人民群众临督。荣县群众相信上级党委、政府。荣县人民群众拭目以待。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您留言反映“荣县奥运绿洲体育场路第28、27、30幢商品房加层,县规建住房局不作为的问题”。荣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责成县监察局会同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局组成联合调查组及时拟定处理方案,认真调查处理。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反映违章建筑的问题 2013年11月,接到反映奥运绿洲体育场路27、28、30幢商品房加层的问题后,县委、县政府立即责成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局调查处理,经调查,反映情况属实,并立即立案处理:一是立即发出了《限期接受调查通知书》;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建设行政处罚暂行规定》的规定,执行人员立即将法律文书送到违法当事人住所,但由于当事人拒不开门,不与执法人员见面,法律文书送达暂时受阻;三是物业强化管理,加大巡察力度,及时制止和举报违法建设并积极配合执法部门调查取证;四是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对所有违法建设产权进行冻结,并告知违建业主,如不自行拆除违法建设,将不予进行产权登记和房屋交易;五是函告供水、供电、供气等部门,对违法建设一律不得进行安装和提供服务;六是县规建住房局强化了巡察力度,及时发现并制止违法建设,把违法建设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关于反映相关部门不作为的问题 经县监察局调查核实,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局接到群众举报和反映后,迅速安排人员进行查处,并且积极作为,同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6201045)接受群众监督,不存在行政不作为的问题。对违法建筑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局规划建设监察大队及时立案调查,由于违建业主极不配合,部分业主暴力抗法等因素造成取证难、执法难。目前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局已向县政府主要领导专题汇报了该情况,并邀请了法律顾问参与,并且由一名分管副局长督办此案,由于正在调查处理中,调查结果尚未形成。县监察局已要求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快办案速度和查处力度,并依法进行处理。 三、关于反映冻结房屋产权没有用的问题 经县监察局调查,县水、电、气相关部门均未向该违法建筑进行水、电、气的安装,属业主自行私拉乱接。冻结房屋产权是行政执法的一种手段和措施。由于行政执法的局限性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了保证案件的准确性,办案过程必须依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否则将引起行政诉讼,这造成了办案过程的缓慢。 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加强对违法业主的批评教育,争取业主自行拆除。同时千方百计收集固定证据,采用联合执法,依法按程序强行拆除违章建筑。县监察局将加大责任追究,督促相关部门加大依法监管力度,确保全县违法建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感谢您对我县违法建设的关注以及对县规建住房局工作的监督。如果执法人员有违法违纪行为,欢迎您监督举报。(举报电话:6201045) 再次感谢您的留言。(人民网)
编辑:熊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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