躲在王爷庙对面回水湾的钓鱼人
安在河中的渔网
自贡网讯(记者 黄浩 摄影 周航宇)29日,本网接到市民反映,沙湾王爷庙附近的釜溪河水域中近段时间常有捕鱼人员在河中下网。“一网下去少说都是好几斤(鱼),有时甚至上十斤(鱼)。现在正好在禁渔期时间段内,这种行为太要不得了。”
昨日上午8点30分,记者来到了王爷庙附近的釜溪河边,在王爷庙对面离岸边七八米左右远的河面上,一条足有30米长的白色漂浮物显得格外醒目。白色漂浮物呈一个矩形状,将一段河面包围。来到河对岸,记者看清了白色漂浮物的真实面貌——渔网的浮漂。渔网浮漂下的河水中一张大网正向水中鱼儿张大着“嘴巴”。此外,记者还在离渔网不远处的一处拐角岸边,看到有两名人员正在偷偷钓鱼。
“近段时间天天都在安(网),基本上每一网都能网到鱼。”附近一位居民大爷介绍说,下网的人是一名中年男子,通常情况下,每天清晨男子就会来到河中下网,直到下午才收网,“每次收网时都能网到鱼,运气不好的时候能网到两三斤(鱼),运气好的时候一次就是十多斤(鱼)。”该大爷说,29日下午,男子划着渔船来收网时,他看到一条足有八九斤重的鲤鱼被网了上来,此外还有几条小型鲤鱼和一些鲫鱼也中了“埋伏”。
记者了解到,春季是鱼儿的产卵期,为保护水生生物的正常生长和繁殖,保证鱼类资源得以不断恢复和发展,每年的2月1日至4月30日为禁渔期,在此期间内,我市境内天然水域实行春季禁渔,不能进行一切捕鱼或钓鱼活动。
“眼下正是禁渔期,他(捕鱼男子)这种行为太要不得了。”见到捕鱼男子无视相关规定进行捕捞活动后,市民们纷纷对其行为表示谴责,并希望下网捕鱼的男子以及在釜溪河内钓鱼的人们能立即停止这种不法行为,同时也希望相关部门能加大整治力度,避免捕捞行为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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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规定:在禁渔期和禁渔区内从事游钓和水禽放养及扎巢取卵、挖沙采石的,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并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销售、收购在禁渔区、禁渔期内捕捞的渔获物的,没收非法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可并处相当于实物价值1至5倍的罚款。
编辑:范秦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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