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涂光葫 记者 林媛)近日,荣县一私家车车主因挪用捡来的车牌,被荣县交警大队给予记12分,罚款3000元的处罚。
当天,荣县交警大队旭阳中队在整治城区交通秩序时,发现川Qxxxxx号棕色现代越野车违规停放在荣县行政中心旁。民警在纠正该车违法时该号牌登记信息为一辆灰色五菱牌小型普通客车。副中队长方达当场责令民警将该车拖回大队调查处理,经公安信息网上查询该车的车辆识别代码查出该车原车牌为川CWxxxx。
驾驶人李x到大队接受处理,称自己无意检到该车牌后,因想躲避电子罚款于是将给车牌上到自己车上,没想到刚悬挂一天被执勤民警识破。荣县交警大队依法收缴了川Qxxxx号机动车号牌,并通知车主携带证件资料来队认领。同时给予李x挪用其它机动车号牌违法行为一次记12分、罚款3000元的严厉处罚。
编辑:范秦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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