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代琴向派出所赠送锦旗。
近日,记者在骑龙派出所采访时,民警向记者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
2月27日下午,年过半百的骑龙镇红斗村村民曾代琴将一面印有“人民警察为人民,尽职尽责办实事”的锦旗送到骑龙派出所民警手中。同时,曾代琴还向县公安局送去了一封发自内心的感谢信,对该所民警认真负责地为自己补录户籍表达深深的谢意!
2月20日,曾代琴到派出所向民警诉称:她生于1958年4月16日,原籍富顺县骑龙镇上湾村6组,1981年因结婚迁至富顺县柑坳乡桂花村7组(现骑龙镇红斗村7组),生育两子。1987年,曾代琴与丈夫因感情不和离婚。1987年10 月,曾代琴与二儿子被人以介绍婚姻为由拐卖到河北省石家庄市获鹿县(今石家庄市鹿泉县)一单身男子家,其户口也同时从当地迁出,但一直未在石家庄市获鹿县上户。曾被拐卖到河北后,由于不堪忍受虐待,不久便带着儿子逃离回到富顺,回家后便没有户口。因怕村民们嘲笑自己被拐卖的经历,便将二儿子托付哥哥抚养,独自一人外出流浪,由于自己无一技之长,只得以捡垃圾变卖为生,随着年龄的增长,身体健康也每况愈下,流浪生活举步维艰,2014年春节前夕被迫回到老家骑龙镇。
27年来,曾代琴一直没有身份证,她成了一个没有户口四处流浪的“黑人”,给她的生活带来很多不便,曾本人也无法提供任何原户籍证明材料。
派出所针对曾代琴因被拐卖、户口迁出后一直未上户的特殊情况,立即组织民警进行内查、外调核实工作。一方面开展网上核查,全国范围内都没有曾的户籍信息;同时,又积极查阅公安机关户籍档案,并深入村组找知情人调查了解情况。另一方面,民警又到县法院查阅当年拐卖曾代琴的罪犯的刑事判决书;随后又到县档案局查到了1981年曾代琴因结婚由上湾村迁往红斗村的户籍迁移依据。在核实了曾代琴的真实身份后,派出所立即将曾的申请补录材料上报县公安局审批,县局于当日将曾的申请补录户籍事项办理完结。2月26日上午,派出所民警将办理好的户口本送到了曾代琴的手中。
编辑:罗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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